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24日讯 深交所网站6月21日发布关于终止对北京深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演智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审核的决定。 

    

  深交所于2022年6月27日依法受理了深演智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并依法依规进行了审核。日前,深演智能向深交所提交了《北京深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保荐人向深交所提交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北京深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4年修订)》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对深演智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 

  深演智能是一家营销技术(MarTech)服务商,致力于通过技术、智能算法和系统产品提升企业数字化营销中的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主营业务是为大中型企业级客户提供一站式数字营销中的智能决策系统及运营服务。经过多年的积累,公司基于自主研发的多项核心技术及算法,开发了智能投放管理系统AlphaDesk和智能企业数据管理系统AlphaData两大核心产品,并形成了一套“软件+服务”的解决方案,帮助企业提高从新客获取到用户运营等全链路的经营效率,全面提高企业数字化能力。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持股情况比较分散,不存在持有的股份占发行人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单一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黄晓南、谢鹏、北京合音、中移创新、上海懋赏及上海懋耀,前述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20.38%、14.36%、14.05%、12.19%、9.98%、9.18%,上述股东中无任何一个股东能够单独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黄晓南。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第一大股东黄晓南直接持有公司20.38%的股份。2016年7月13日,黄晓南与谢鹏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该协议约定黄晓南及谢鹏在公司生产经营及公司治理过程中双方保持绝对一致,在处理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需要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作出决议的事项时双方保持一致,如果黄晓南和谢鹏在行使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等事项的表决权时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以黄晓南的意见为准。基于上述,黄晓南可以实际支配的公司股份的表决权共计约34.74%。 

  深演智能原拟在深交所创业板发行不超过2,80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本次发行不涉及现有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公司原拟募集资金65,048.94万元,分别用于智能营销技术系统升级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深演智能的保荐机构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黄西洋、黄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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