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男子与女网友相约以2000元的价格在酒店发生1次关系,结果等女网友到了酒店后,男子以各种理由不先付钱,还不顾女网友的反抗,强行与女网友发生了2次关系。女网友怒不可遏报警。结果,男子悲剧了!(来源:湖北省来凤县人民法院)
据悉,2024年11月底,时年37岁的男子贵某在网上与女子肖某结识,而后互相添加了联系方式。
次月初,贵某与肖某相约以2000元的价格在酒店发生一次关系。
随后,贵某在酒店开了一间房间,在房间里等待肖某。等了大概1个小时后,肖某如约而至。
等肖某进入房间后,贵某便想与肖某直接步入“正题”,结果却遭到了肖某的拒绝。原因是肖某认为贵某应该先付钱才能再办事。
由于贵某不愿意先付钱,以各种理由推脱,肖某便想离开。
结果,贵某拦着肖某不准肖某离开,而后还不顾肖某的反抗强行与肖某发生了2次关系。
事后,贵某也还是没有付钱便离开。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10-15日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虽然明知道自己与贵某之间的交易违法,但是肖某越想越生气,最终还是报了警。
强奸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手段,违背妇女意愿,强行与妇女性关系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236条规定,犯本罪一般判处3-10年有期徒刑,具体情节恶劣等加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虽然肖某的职业特殊,但仍受法律的保护,贵某违背肖某的意愿,不顾肖某的反抗已然构成犯罪。
也正是因此,警方介入查明事发经过后,便对贵某立案调查,并将贵某抓获。
贵某被警方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不过表示自己患有精神分裂。
《刑法》第18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警方于是依法委托鉴定单位对贵某作案时的精神状态进行了鉴定,在鉴定结果显示贵某在作案时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将案件移送检方审查起诉。
检方审查本案期间,贵某选择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同时考虑到贵某被警方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属于坦白,可从轻处罚,检方建议判处贵某有期徒刑3年5个月。
法庭上,面对检方的控诉,贵某表示对检方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适用程序均无异议。
其辩护人认为,除了考虑贵某具有坦白、认罪认罚法定从轻处罚的情节外,还应当考虑,贵某因犯精神分裂症长期吃药,辨认能力、控制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与普通人相比确实有所降低,另外,虽然被害人肖某系未成年人,但是对本案的发生具有一定的原因,适当对贵某从轻处罚。
法院审理后,认为贵某的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与审理查明的事实相符,且不违反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公诉机关量刑建议也较为适当,最终判处贵某犯强奸罪,有期徒刑3年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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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中看人生百态,法律中寻破局之法!注:图片来源网络,非本案相关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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