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药明康德”)针对美国众议院监督与问责委员会通过的新版《生物安全法》草案(编号H.R.8333)再次发布澄清公告,强调公司不存在对美国或任何其他国家构成国家安全风险的行为,并坚决否认了草案中对其的指称。

该草案在5月15日由美国众议院监督与问责委员会投票通过,作为此前编号为H.R.7085的拟议《生物安全法》草案的修订版本,其中明确将美国生物医药行业与药明康德、药明生物等公司脱钩的最后期限设定在2032年1月1日。尽管草案移除了对药明康德的具体指称,并增加了豁免旧合同的“祖父”条款,但药明康德的名字仍被列入了“予以关注的生物技术公司”名单。

药明康德在公告中强烈反对这种未经正当程序的预设性且不合理的定义,并坚称公司在过去、现在和未来都不会对美国或任何其他国家构成国家安全风险,而且公司也未曾受到美国政府机构的任何制裁。并进一步重申,“药明康德既没有人类基因组学业务,而且公司的现有各类业务也不涉及在美国、中国或任何其他地 区收集人类基因组数据。”

药明康德表示,在未来数月中将继续与咨询顾问合作,与H.R.8333草案以及美国参议院国土安全和政府事务委员会于2024年3月6日通过的S.3558立法草案的相关方进行沟通和对话。尽管草案已经通过众议院监督与问责委员会的投票,但还需经过众议院全体投票和参议院全体投票表决,最终由美国总统签署成为法律。

作为全球医疗领域的值得信赖的长期合作伙伴,药明康德一直致力于为全球客户提供药物发现、开发和生产的服务,提供符合制药和生命科学行业最高监管和质量标准的创新和救助生命的药物。公司表示,将继续践行其使命,为全球患者造福。

本文源自金融界

友情提示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皆来自互联网,仅供参考及分享,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用途;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联系邮箱:10424636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