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西安市公安局高陵分局11月17日警情通报,近日,西安市公安局高陵分局接群众魏某报警称,其在渭河滩地种植的数亩药材被他人铲除。接警后,高陵公安分局迅速抽调专人开展调查。

经查,因土地承租纠纷,船张村村民张某指使他人驾驶装载机将魏某在河滩地种植的约11亩药材铲毁。目前,高陵分局已对张某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通报

据极目新闻此前报道,近日,西安临潼区残疾村民魏秦川反映,他今年在高陵区租荒地,开荒种植了几十亩中药材(沙苑子),预计11月底成熟收割变卖。然而,在今年10月底,药材地里约11亩药材遭人莫名铲毁,几乎绝收。

此前报道

近日,西安临潼区残疾村民魏秦川向极目新闻(报料邮箱:jimu1701@163.com)记者反映,他今年在高陵区租荒地,开荒种植了几十亩中药材(沙苑子),预计11月底成熟收割变卖。然而,在今年10月底,药材地里约11亩药材遭人莫名铲毁,几乎绝收。

11月13日,记者实地走访发现,药材地疑似遭到大型机械推平,现场留下密密麻麻宽约30厘米的车辙印,被铲掉的药材堆积在地边,已开始腐烂。魏秦川说,事发后他四处寻找线索并报警,同时向临潼区残联、高陵区相关街道办、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求助,十几天过去了,依然毫无进展。

药材被铲毁

14日,记者联系高陵区崇皇、泾渭街道办及区农业农村局了解此事,均表示暂无线索,将进一步调查。当地警方表示,接到报警后一直在处置,目前暂无有效线索,仍在调查。

“荒田无人耕,一耕有人争。”魏秦川说,后续追责的前提是得先查清此事,接下来他准备拿出一笔钱公开悬赏,继续寻找线索。律师表示,该事件中,铲毁药材的人可能涉嫌犯故意毁坏财物罪。

残疾村民租荒地种药材,收割前遭铲毁

今年51岁的魏秦川家住临潼区一村庄,早年做矿工,不幸腿部受伤,后被当地残联认证为肢体四级残疾,在家务农多年。

种植户魏秦川腿部受伤,在家务农多年

近几年,魏秦川为了养活一家5口,经中间人介绍,从西安高陵区泾渭街道陈家滩村村民夏剑等人手中租了位于高陵区泾渭分明·生态半岛(泾渭三角洲附近)的数十亩地,签完协议后,用于种红薯。

为了增加一份收入,今年2月,魏秦川与另外两名老乡合伙又与夏剑达成口头协议,以1万元的租金从对方手中租了90余亩荒地,也在泾渭分明·生态半岛附近,用于种植中药材(沙苑子),其中魏秦川占地25亩。

魏秦川的支付记录

今年3月,魏秦川等人雇用机械开荒,清理荒草野树,平整土地,药材如期种下,后续长势良好。魏秦川预估,包括开荒、播种、除草使用的机械、人工以及买种子化肥的费用,每亩成本得一两千元,等到今年11月底就可收割变卖,算下来有得赚。

事与愿违。今年10月27日,魏秦川正在药材地几公里外带领工人收红薯,夏剑的父亲跑来告诉他,药材地疑似被铲车铲平,药材被毁。

魏秦川介绍,收完红薯后,他和家人来到药材地查看,发现其中一块即将收割的药材地被毁,他气得瘫坐在地上。他说,再有20到30天,这片药材就可以收割脱粒,卖给药材商,没想到竟被人莫名地毁掉。据他测算,被毁的药材地约11亩,按当前市价计算,预计损失10多万元。

魏秦川的残疾证

现场留下密集车辙印,待熟药籽烂在地边

13日,在魏秦川的指引下,记者进行了实地走访。记者沿着高陵区渭河北河堤路前往事发地,途中看到一块西安泾渭湿地自然保护区的界碑。

魏秦川向记者介绍,从界碑旁的土路行走千余米便是他的药材地。他说,药材地往西走是泾渭分明·生态半岛,往北是泾河、陈家滩村、崇皇街道办船张村,往南是渭河,往东是泾渭分明观景地。

记者在土路两侧看到,刚开荒的、刚收完红薯的地块与未开荒的荒草地相间,未见其他建筑物。

魏秦川被毁的药材地一侧临路,一侧是一块刚刚长出新芽的麦地,另外两侧是未被毁的药材地;被毁的地块上漏出黄土,有明显的大型机械车辙印,宽约30厘米,两三米高的泥土混杂着药材藤蔓堆在地边;被毁的药材藤蔓、药籽已开始腐烂发芽。魏秦川说,“看,腐烂药籽儿即将成熟,这下却绝收了。”

藤蔓、药籽开始腐烂

在租地之前,魏秦川有着自己的盘算。他说,在此租荒地开荒种药材,一是考虑到河滩地不用浇水,节约成本,沙苑子生长周期短,有利可图;二是看到附近有不少村民也在此开荒种庄稼,并未涉及破坏湿地,离河道较远,也未影响河道行洪;三是当地村民称此处曾是附近村庄的口粮地,已被征迁,一旦需要开发建设,退出耕种即可。

然而,令魏秦川愤怒的是,即将成熟收割的药材竟被莫名铲毁,“我与附近的庄稼户从未有过节,到底是谁如此缺德?”而令他更加不解的是,自己另外约14亩地及另两名合伙人种的沙苑子都完好无损。

据魏秦川回忆,几个月前,在药材地附近种地的村民提醒他,有人想让他明年退出耕种这块地,“我当时想,就算谁想让我退出耕种,好歹等我把这一季药材收割了,把本钱挣回来”。

已报警并求助多个部门,目前尚无线索

事发后,夏剑、魏秦川相继到马家湾派出所报警。同时,魏秦川和妻子四处打听,寻找目击者,一无所获,“我把附近可疑的车辆,路口监控等情况反馈给了派出所,均未找到线索,如果立案需要有租地合同、财产损失鉴定报告等手续。”

无奈之下,魏秦川向临潼区残联求助,请求对方与高陵区有关部门沟通此事。此后他又到高陵区农业农村局、崇皇街道办信访部门求助,均被告知,“政府部门若因故需要清理药材地,会提前告知种植户,最起码会等药材收割完毕。”

魏秦川收到的报警回执

13日,魏秦川再次询问办案民警及上述部门,仍无线索,“他们告诉我,问过周边几个村,有村委表示,被毁的药材地曾是该村的口粮地,但不知药材是被谁毁掉的。”

13日,夏剑告诉记者,事发后,他几乎每天到药材地查看,帮忙寻找线索,也无进展。他说,近些年陈家滩村、船张村不少村民在这块药材地附近开荒种庄稼,从未发生过恶意毁坏庄稼的情况,“只要你不在地里挖沙取土,盖房子,不影响河道行洪,就可以安心种地。”

魏秦川的妹妹魏女士说,她的哥哥没什么文化,就靠卖力气、种地养家糊口,今年本想靠种药材多挣点钱,却遭人莫名铲毁,损失惨重,“希望有好心人能帮忙提供线索,协助相关部门,查清此事。”

当地另一名种植沙苑子的农户告诉记者,他也听说了魏秦川药材被毁一事,“今年的行情比较好,11亩沙苑子,卖8到10万元没问题。”

多个部门称暂无线索,将进一步调查

据高陵区政府官网消息,关于该区征地补偿的文件中,片区范围包含了崇皇街道办船张村、泾渭街道办陈家滩村等多个村庄。14日,记者致电高陵区多个部门了解此事。

崇皇街道办一名工作人员称,近日曾接到过魏秦川反映药材被毁一事,据其了解,事发地可能处于两个街道办的交界处,建议向泾渭街道办咨询。泾渭街道办一名工作人员表示,登记此事后,会向相关领导及业务部门反馈,“如果村民在河道管控范围内种庄稼,可能会被河道管理部门清理。”

高陵区农业农村局农业科工作人员称,该局已跟事发地附近几个街道办农业部门工作人员联系,暂无线索,将进一步调查。因为事发地在河道附近,建议也咨询一下当地的水务部门。同时,建议种植户报警处理。

被毁药材地旁剩下即将成熟的药材

据高陵区水务部门官方人士透露,村民在泾渭三角洲附近开荒种地,涉及湿地保护区的由湿地保护部门管理,涉及土地保护的由自然资源部门管理。渭河河堤外50米、泾河河堤外30米范围内由水务部门管理,管理范围内不允许种植高秆等影响行洪的作物,若因防汛防洪需毁掉种植户的庄稼,会有相应的赔偿。

魏秦川向记者透露,据他了解,该药材地并未在水务部门对渭河、泾河的管理范围内。至于,药材地是否涉及湿地保护范围,他也将向湿地保护部门了解,并寻求帮助。

“荒田无人耕,一耕有人争。”魏秦川说,后续追责的前提是得先查清此事,寻找责任方。接下来,除了求助相关部门,他准备拿出一笔钱公开悬赏,继续寻找线索。

律师称铲毁药材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

该事件中,魏秦川该如何维权、追责?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分析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魏秦川正常租赁荒地,正常种植,在不破坏荒地及周边环境的情况下,属于合法的正常生产;即使土地已被征迁,暂时闲置,只要在种植过程中没有挖沙取土建房子等违法行为,他有权通过多种途径合理合法维权。

付建认为,魏秦川田地上的附着物即药材被毁坏,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人要求民事赔偿,涉及金额较大的可能涉嫌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可追究作案人的刑事责任。他说,根据魏秦川的陈述,大致可以判断,铲毁药材的人可能涉嫌犯故意毁坏财物罪。

药材地留下的车辙印

付建还提到,该事件中警方立案通常需要具备多个条件。首先,必须有财产损失的事实。其次,财产损失必须是他人的违法行为造成的。同时,违法行为和财产损失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此外,可能还需要提供合同、证人证词等证据。

付建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魏秦川按照约定向夏剑支付了租金,双方也在按照口头约定履行,尽管没有签订书面的租地合同,并不影响他们之间形成合法的租赁关系。

付建建议,他可以向警方提供与村民之间付款、购买种子肥料和雇机械开荒等花费的支付凭证,被毁坏药材地的照片或视频、相关证人证言等。他也可以继续向有关部门求助,帮助寻找侵权人。

(文中夏剑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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