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评被救女子投诉救人者侵权

10月14日晚,浙江杭州拱墅区的运河,男子高先生勇救一名落水女子,救人经过被路过网友拍了下来。15日,他将获取的一段视频传到了自己的社交账号上。“我是第一次救人,就想把视频发到网上记录一下,也想让网友们夸夸。”然而视频发出不久,被救女子联系上高先生,要求删除视频。高先生尚在犹豫之际,平台的下架通知便紧随而至——对方以“侵犯肖像权”为由进行了举报。

不仅仅是救人男子感到“寒心”,很多网友看到这则新闻,也对被救女子的做法表示不解。高先生明明是好心救了你,你不但不感谢,反而投诉人家,这是典型的恩将仇报啊!有网友开骂,这是救了个白眼狼啊!

好心救人,换来的是投诉,这事搁谁都感到憋屈。一些网友有情绪激动之词,也可以理解。不过,这事得从两方面看。一方面,看到他人有难伸手帮一把,这是善意本能。高先生下河救人,无疑是见义勇为,值得褒扬。尤其是,报道称高先生当晚救人时被划伤,他还独自忍着疼痛前往医院,清理脚上的伤口,并打了破伤风针。有人会觉得高先生把视频发在网上“求表扬”,动机不纯。 其实,这是人之常情,做了好事想让别人看到夸两句,并不过分。

另一方面,通常被救一方对救人者感激还来不及呢,这名女子为啥反而来举报呢?有网友推测, 如果视频打码再严实点应该就不会举报了,自己最狼狈的样子在网上流传,可能令女子心理不适。不过,被救女子既然提出来,而且平台也支持了,说明视频确实存在侵权风险。客观来说,未经同意将他人视频发在网上,可能侵犯他人隐私权、肖像权。对方要求删除,这是行使正当权利,不必过度解读。因此,对于被救女子的投诉,我们不必盯着不放。

被救女子可以投诉高先生发视频侵权,同时对于其救人行为也应当表示感谢,并承担受伤就医产生的费用。如果她没有这么做,应当受到谴责,高先生也可以依法行使追偿权。

这起事件涉及道德伦理和法律层面的问题,不能混为一谈。我们不能因为高先生的见义勇为行为,而忽视其发视频可能存在的侵权风险和行为瑕疵;也不能因为女子投诉了救人者,而对她横加指责、随意贴标签。因为她是被救者而剥夺她的正当权利,是一种道德绑架。

这起事件再次提醒喜欢记录生活的网友,发布含有他人肖像的视频,一定要慎重,否则可能存在侵权风险。

现代快报/现代+评论员 曹玉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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