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中青报·中青网记者刘言)主人为宠物狗订购宠物蛋糕,宠物狗误食了蛋糕中的塑料球、铁丝等物品,造成身体受伤并入院治疗,出售蛋糕的公司被判部分承担手术费、医药费等损失。这是日前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落实民法典涉宠物纠纷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上发布的一起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现场 图片来源:北京三中院

案情显示,2021年12月30日,孙某某主张为其朋友殷某的宠物狗庆生,故从涉案公司处订购一个宠物蛋糕,并于次日送至殷某处。31日晚,孙某某的宠物狗与殷某的宠物狗共同食用了该蛋糕。2022年1月1日,因孙某某的宠物狗呕吐,孙某某请其友人将其宠物狗送至宠物医院进行住院治疗,住院期间进行了手术,在其宠物狗体内取出塑料球、铁丝等物品。孙某某支付诊疗费共计一万余元。

孙某某对比从其宠物狗体内取出的塑料球、铁丝等物品以及蛋糕上的装饰物,主张涉案公司出售的宠物蛋糕上有装饰物塑料球,塑料球用铁丝固定,铁丝扎在蛋糕内,被白色蛋糕包裹,视觉上无法分辨出来,塑料球外观与芝士球类似。孙某某认为,涉案公司未提示消费者该装饰品存在危险性且应移除,导致其宠物狗误食了该蛋糕上由塑料球和铁丝组成的装饰物,造成身体受伤并入院治疗,遂提起本案诉讼,要求该公司赔偿其宠物狗的手术费、医疗费等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孙某某的宠物狗误食了涉案公司销售的蛋糕装饰物中的塑料球及铁丝并导致入院治疗。该公司作为制作、销售宠物食品的专业企业,其应对动物的食品中添加的装饰物对于动物是否具有危险性具有更加审慎、注意的义务,且应对动物食品上的装饰物可能造成的危险尽到提示义务。综合本案证据,案涉蛋糕上的装饰球系以铁丝固定,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但涉案公司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采取了足以引起注意的方式对蛋糕上的装饰物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了提示或说明,故该公司并未尽到符合大众认知范围的提示义务,对于孙某某的宠物狗误食异物而受伤存在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院同时认为,孙某某作为宠物狗的所有人,在看护、照料方面存在一定疏忽,故其对于其宠物狗吞食异物受伤也具有一定过错。最终判决,涉案公司赔偿孙某某的宠物狗的医疗费6000元。

北京三中院民一庭庭长陈晓东在通报该典型案例时表示,作为制作、销售宠物食品的专业企业,在追求宠物食品外观美观的同时,应以高度的责任意识,对动物的食品中添加的装饰物对于动物是否具有危险性具有更加审慎、注意的义务,且应对动物食品上的装饰物可能造成的危险尽到充分提示义务,以免被宠物误食发生危险、产生损伤,此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要求的诚信、敬业。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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