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纪委监委对嘉定区纪委常委、监委委员王伟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伟民身为党员干部,丧失理想信念,纪法底线失守,知纪破纪,知法违法,其行为严重损害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形象。王伟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廉洁纪律,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王伟民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期间顶风违纪违法,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上海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伟民开除党籍处分;由上海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廉洁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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