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长春冒名顶替三十年事件调查:顶替者名下疑有多套房产,受害者蜗居杂物间十几年
新黄河记者:白德彰
实名举报自己遭人冒名顶替两年多后,得来的却是一纸撤案材料。49岁的长春女子朱丽春将自己的遭遇公诸于众。
9月20日,“朱丽春遭人冒名顶替三十年”的话题冲上热搜,引发广泛关注。朱丽春报案后,警方以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对顶替者解某某启动提请逮捕程序,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警方在办案期限届满后作出撤案决定。警方在回应媒体时称,1993年,冒名顶替者的父亲解某曾因女儿工作的事情找到朱丽春的父亲朱某,朱某同意把女儿的身份“借”给解某的女儿。
24日,朱丽春的父亲告诉新黄河记者,他并不认识解家人,也从未“出借”过女儿的身份。朱父的否定,让这场冒名顶替事件陷入“罗生门”。
在药房打工的朱丽春
三十年的“重叠”人生,让“朱丽春”名下拥有4处房产和近20张被注销的信用卡;而现实却是,朱丽春白天卖药,晚上“打更”,在药房的杂物间里一住就是十几年。朱丽春说,这些都是“拜冒名顶替者所赐”。下一步,她将对冒名顶替者提起民事诉讼。
供认不讳后被撤案
2020年12月1日,朱丽春的一位邻居领着一位陌生男子走进药房,这位男子自称是中间人,从他的口中,朱丽春得知自己的中专录取通知书曾被一女子冒领,此后该女子进入银行系统工作。
朱丽春告诉新黄河记者,在中间人进入药房前,当天还有一名女子来询问自己“是不是朱丽春”,出于害怕,朱丽春没敢承认,“我能记住她个子挺高,戴着口罩,看不清样貌,看我没说话她就走了。”中间人说,这个高个子女子,就是冒名顶替的“朱丽春”。而中间人之所以在这时找到朱丽春,是因为这名女子所在单位,即农业银行长春市绿园支行发现该女子涉嫌存在“经商办企业”的违规行为,并要求其妥善解决,所以该女子委托中间人从中说和。
“他们当时让我签协议,我拒绝了。”事后,靠打工谋生的朱丽春发现自己名下确实有医保、社保参保情况,朱丽春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之后,她曾联系农行方面了解情况,但未获明确答复。
警方向朱丽春出具的撤案决定书
2021年3月,自己查证无果的朱丽春选择报警,同年7月,冒名顶替者解某某因怀孕被取保候审,2023年4月,警方撤案。
2023年9月,“朱丽春遭人冒名顶替三十年”的事情曝光后,关于撤案的疑问,当地警方回应央广网记者称,警方接到朱立春的报案后,立即对解某某进行了调查取证,解某某对冒用朱丽春身份一事供认不讳。经查,解某某并没有就读中间人口中的中专,而是在入职农行后,自行考取了吉林省广播电视大学。
办案过程中,警方发现解某某正怀有身孕。“我们以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启动提请逮捕程序,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绿园公安分局在办案期限届满后作出撤案决定。”民警说,经核实,解某某现已生育。
朱家人否认“出借”身份
警方在回应中还提到,解某某原是九台农村户口,1993年,曾就职于当地农业银行某支行的解父得知,农业银行将招聘一批储蓄代办员,其中应聘条件需满足“高中毕业”和“长春市城镇户口”,解父为了让女儿顺利入职,找到自己相识的长春人朱某,即朱丽春的父亲。当时,朱丽春正待业在家,两个女孩同为1974年生人,朱某同意把朱丽春的身份“借”给解某某。
两年多的维权非但没能解开心中的疑惑,自己的父亲反倒成了对方口中的“合谋者”,这让朱丽春感到十分窝火。
“以前做笔录的时候我就说过,我们根本不认识他们(解家人)。”朱丽春告诉记者,她的父亲是企业工人,自己和母亲、弟弟都是城镇户口,这些年她和家人都没去过长春九台。朱丽春坦言,小时候家里条件虽然谈不上多好,但和大多数家庭一样,都是差不多的水平,家人并不具备“出借”身份的动机。同时,朱丽春的母亲也表示,早些年的时候,爱人在单位上班,家里的事基本是自己操持,这些年从来没有人找到他们,“借”女儿的身份。
朱父对“出借”女儿身份一事予以否认
9月24日,得知记者想进一步了解朱家与解家的关系,现年已经78岁的朱父特地从家赶到女儿打工的药房,面对镜头,老人对“出借女儿身份”一事再次予以否认。“我都不认识他(解父),他找我干什么?就算他找我借身份,我也不能理他。”朱父称,这些年他和女儿关系和睦,1993年的时候,女儿确实因为没能收到中专录取通知书而待业在家,但自己绝对不会把她的身份“借给”别人。
此外,让朱父不解的是,当初中间人称朱丽春的中专通知书被解某某冒领,如今为何遭到警方否认?即便按照警方的解释,解某某冒名顶替三十年,怎么可能是两个家庭就能做到的?朱父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彻查,给朱家一个解释。
“寻找”解某某
在这场冒名顶替风波中,农行方面也自称是受害者。农行对于此事的回应是,解某某入职后,一直以朱丽春的身份工作,解某某提交的身份信息和档案信息经过篡改,资料齐全,银行方面并不知情。2020年,农业银行内部筛查“员工经商办企业”的情况时,发现解某某存在此类行为,之后解某某没有处理,还连续多日旷工,最终以该理由将解某某辞退。
朱家人的否认与疑问,加上银行方面的解释,将疑点指向了解某某。始终未曾对外发声的解某某究竟是谁?报警之后,朱丽春曾在办案民警口中得知,解某某名为解某影。而关于解某影的其他具体信息,朱丽春则一概不知,只能回忆起当年中间人曾提到,“解家人如何如何有势力”。
9月24日,新黄河记者陪同朱丽春到银行查询个人征信信息,在朱丽春的个人征信报告上显示,2003年至2017年之间,其名下共办理过19张信用卡,其中绝大多数为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信用卡。在这19张信用卡中,有18张已于2018年之前注销,另有一张建设银行信用卡的注销时间为2023年6月2日。此外,建设银行窗口人员告诉朱丽春,在她名下还有一张未办停的借记卡,工作人员查询后称,这张借记卡为公积金卡,近一年已无交易记录,卡里余额为0.45元。在这份征信报告中,还记录了朱丽春其他的身份信息,在“个人基本信息”的手机处,填写有一个139开头的电话号码。记者随即拨打该号码,电话另一侧提示该号已开通移动秘书功能。
征信报告显示,“朱丽春”拥有多套房产
此外,在朱丽春的征信报告居住信息一栏显示,朱丽春名下拥有四处房产,看着上述银行卡的开户资料和多套房产信息,朱丽春称这些资产都与自己无关。
25日晚,记者与朱丽春来到征信报告上所提到的三处房产地址。其中两处房产在记者敲门后无人回应,在另一处房产内居住的男子隔门回应称,自己不认识解某某及朱丽春,当记者询问男子何时搬到该住所、户主是谁等信息时,该男子回应称“一直住在这里”,其他问题不便透露。随后,记者尝试联系朱丽春所提到的中间人,继续寻找解某影,但截至发稿,未获回应。
重启余生
“上银行工作是很多人的梦想。”闲下来的时候,朱丽春也会幻想,幻想自己顺利进入中专,幻想毕业后拥有一份更体面的工作。然而,“失去”的几十年已经无法重来。朱丽春告诉记者,这些年自己也想去找解某影,让她解释冒名顶替的来龙去脉,并给自己和家人道歉,但始终未果。
朱丽春的住所
面对余下的人生,朱丽春也不知道下一步具体该如何走。“药房是亲戚开的,我只是在这儿打工,工资一个月就两三千块钱,吃住都在这儿。”在这间百余平方米的药房里,有一间用木板隔开的杂物间,这个杂物间就是她的住所。朱丽春说,她已经在这里住了十几年,“这里最冷的时候,晚上睡觉手都能冻肿了,我哭都没有眼泪……”
由于朱丽春和谢某某在某种程度上发生了“重叠”,朱丽春名下的社保、医保、公积金均被开通,并缴费多年,但朱丽春本人却无法使用,9月22日,朱丽春曾到社保、医保部门咨询补缴事宜,工作人员给她的答复是“情况特殊,需要相关部门给予批文”。
朱丽春说,虽然刑事层面警方已经撤案,但维权不会停止,下一步,她将考虑对解某某本人提起民事诉讼。
记者注意到,近年来,国家对使用虚假身份证件、冒名顶替等违法犯罪行为始终处于严打高压态势,此类违法犯罪行为破坏社会诚信、败坏社会风气甚至也破坏了他人的人生和教育机会。
河北驰舟律师事务所侯士朝律师认为,本案中,警方因证据不足,在办案期限届满后作出的撤案决定,不意味着此案将来不再追究。公安机关撤销案件以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或者发现原认定事实错误,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重新立案侦查。同时,被冒名顶替的朱丽春也可以积极向警方提供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周甲德律师对记者表示,从以往此类案件来看,仅凭个人难以完成上述操作,此类违法犯罪行为背后有无公职人员失职渎职、权力滥用,乃至腐败问题等,纪检监察机关应当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惩治,回应社会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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