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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一条规定,就能立即恢复街头的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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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体店的头号敌人,毫无疑问就是电商。
电商如此强大,不仅逼得实体店步步收缩,也改变了人们的日常生活习惯,更让很多昔日繁华的街头出现了人流冷清的局面。实体店的寒意早已传导到各行各业,使得从业者们产生一种普遍的感觉就是,生意难做,钱难赚。
其实早在几年前,就有人提出建议,可以制订一条规定,只要遵循这条规定,就能搞定所有实体店之痛,让街头立即恢复昔日的繁荣,并且能让电商更有序更健康发展。
这就是:每个电商主体,必须要有一个实体店铺作为经营场所。
而不是反过来,每个实体店铺一定要去发展电商。
这条建议,无论是过去看,还是现在回头审视,都合情合理。
因为,一家电商主体就是一个个体工商户,如果他仅仅就是办一个营业执照,注册地址随便填一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就能开始经商,开始卖货,开始直播,开始收款。
还有谁需要一家实体店?还有谁需要一个能让消费者随时能找到的经营场所?大街上的生意永远也无法抗衡那些在不明处,同类型也合法的生意。
其实,如果有样一条规定,不仅不会扼杀电商,反而会让电商更加有序,更加合理的生长。
有序,是便于监管,便于核查,而不是一旦哪家电商的商品不合格,一些人找几天都找不到它经营的地方;合理,是每个电商都有一家店铺,而每个实体店铺都可以做电商,公平而合理,符合市场原则。
这样建议,有哪些人会反对呢?我觉得主要是这几种人:
1、电商平台背后的投资人,这个可以理解,毕竟他们真金白银投入了这么多钱,为电商的繁荣发展拼出了一条血路,现在正是果实的采摘期。
2、电商从业者不会支持这样的规定,因为他们已经习惯了在家里,在郊区,或者在手机上办公,最多就只需要租一个仓库堆放货物就行。
3、单纯靠电商销售商品的生产厂家。有很多生产厂家没有建立起自己的销售渠道,只能依靠电商平台进行销售,当然就不希望有这样的规定了。
这些年,电商如脱疆的野马,肆意狂奔,发展之迅猛令所有人都始料未及。如今,它的副作用也已经完全显露,对实体店造成的不可逆转的影响,也让我们不得不坐下来反思,我想,我们应当为此有些作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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