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女子与男友同居生活18年,期间男友三次出具赠与协议,表示要将所住房子赠与女子。在男友去世后,女子要求男友的母亲配合把房子过户,但遭到了拒绝,对方还出示了男友去世前1个月亲笔签的撤销赠与协议。女子认为自己被坑了,怒将男友母亲告上法院,要求其配合办理房产过户,法院判了!   据光明网8月1日发布,李女士(化名)拿着男友的赠与协议,要求男友的母亲搬离房屋,可男友母亲却直接通知李女士,说所有赠与协议都作废了,李女士十分生气,自己明明有男友的赠与协议怎么就作废了?于是她一气之下把男友母亲告上了法庭!   2005年,李女士经朋友介绍认识了男友张先生(化名)因为李女士是外地的,所以她很犹豫要不要开始这段异地恋,但在和张先生的相处下,她慢慢的发现这个男人的好,于是俩人正式在一起,开始同居。   俩人一起生活的这些年里,张先生三次出具赠予房屋的相关书面协议,表示将该房屋赠与李女士,但是因为李女士购房资格的问题,一直没能办成房产过户手续,可没想到房子还没过户,意外却发生了。   2023年6月,张先生因为一场意外去世,去世后,李女士整理完心情,拿着男友生前给她的三份赠与协议,上门要求男友母亲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   但却被男友母亲告知,自己没有证据过户房子,经过了解才得知,男友在2023年5月,在两名好友见证下,由男友口述,其家人录制而成撤销赠予的相关通知材料,并且张先生还在该材料落款处签字和捺印,而这一切李女士竟然毫不知情。   李女士哪能接受啊,她和男友在一起同居了18年,和结婚没啥区别了,而且期间李女士觉得太远,想分手,是男友苦苦哀求自己不要离开,愿意把房子赠与她,她和父母商量过后,才决定好好和男友生活。   结果现在告诉她却是一场空,男友早就背着自己撤销了赠与协议,她觉得自己这么多年的付出,最后连房子都没捞着,越想越气,就把男友母亲告上了法院,要求对方配合过户。   法院审理的时候,首先,赠与协议是真的,李女士也接受了,但关键问题就在于房子没过户,而且男友在去世前做出过撤销赠与的意思表示,。虽然没有通知李女士,但也有一定证据。   所以,法院最后驳回了李女士的诉求,房子没法过户到她名下。李女士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驳回上诉。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此事一经发表,网友们纷纷为李女士打抱不平。有人说道:“这属于欺骗。白嫖18年。既然不是夫妻,照顾是以房子为前提的,不给房子就该返还20年的照顾费用。”   还有人说道:“这个案子一定要给予李女士一定的补偿,才会有公平体现,若没有,那这个法规就是不公平的。人变坏了,法规不能变坏!”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MCN微头条伙伴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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