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十三年年底,北京,紫禁城,养心殿,刚刚登基的乾隆还没有改元。

这一天,乾隆接到湖北巡抚吴应棻的一封密奏,看到这份报告之后,极度震怒的乾隆急忙召集军机首辅大臣纳亲,鄂尔泰,张廷玉,哈元生议事,但谁也没有想到的是,一场并不大案就此拉开序幕,居然牵扯涉案人员一百余人,最后使得乾隆也不得不亲自出手。

事情还得从雍正九年五月二十四日说起,湖北黄州府麻城县知县汤应求接到乡里保正刘兆唐一份紧急报告。说乡里赵家河的沙滩上发现一具尸体。刘兆唐听说河滩边上发现尸体,顿时吃了一惊,一方面带人去保护现场,一方面写告诉知县汤应求。

汤应求看完报告之后,汤应求便带着仵作前往赵家河。不想走半道下雨,只能先派人去看守尸体,想着第二天再去,恰巧县里第二天又碰上一个自缢命案,汤应求又去处理自缢案。等到回头再处理赵家河死尸案已经是案发第三天,汤应求才到沙滩查验尸体。

仵作经验尸发现:“该尸体呈仰面状,周身已无皮肉,止存骸骨,腰上有已朽烂的两点白布,身上只有破烂布衫一件、破蓝白布里夹袄一件、蓝面白里夹被一床。汤应求让仵作迅速辨明男女,并认为此地属于裹尸埋藏,不是案发第一现场。

还得把事情往前说,在雍正八年正月二十九日,有两人同时向麻城县衙报案。一个是县里的富户涂如松,媳妇杨氏被大舅哥杨五荣拐带藏匿,而另一个报案正是杨五荣,状告妹夫涂如松杀害了自己的妹妹。

经问询得知,在正月二十四日夜,杨五荣把回娘家的妹妹杨氏送回家,但涂如松此时不在家,而周围的邻居就听见涂家发生争吵,婆婆许氏斥责儿媳杨氏回娘家十天才回来,而且还回来得这样晚。就此婆媳二人就发生争吵。

随后就各自回房,等到儿子涂如松到家得知情况之后,涂如松就打算好好批评媳妇一下,可是家里找了一大圈,媳妇居然不见了。于是,涂如松发动邻居一起寻找杨氏,但找了几天都一无所获。也包括了去杨家询问。

当时的知县杨思溥经过调查得知,涂如松与妻子杨氏长期感情不和,早年杨氏本是王廷亮儿子的童养媳,但还没等到成婚,男方就病逝了,于是,杨氏改嫁涂如松为妻。二人成婚后,貌美的杨氏瞧不上涂如松,两人经常吵架,感情很一般。因此,杨氏时不时回娘家住。涂如松还对知县表示,杨氏与王廷亮妻侄冯大有私通之情。现在奸情败露,被大舅哥藏匿起来。

而杨五荣却认为,涂如松肯定是把自己妹妹给杀了,所谓寻找不过是在自导自演。当他苦于没有证据的时候,但当地的一个混混赵当儿却对杨五荣说,他亲眼涂如松把杨氏给杀了。就此,双方各执一词,僵持不下。但不得不说的是,二人的控告都是捕风捉影没有实质性证据,而且最关键的杨氏一直下落不明。 因涉及人命,知县杨思溥便将涂如松暂时收监和审问。

涂如松自然不承认杀妻,而在重刑之下,涂如松只能招认将杨氏杀掉之后将尸体溺于水塘之中。但衙役把水塘用水车暂时抽干,也没看到杨氏的尸首。由于尸首自然不能结案,而涂母许氏也一直在为儿子上诉,没有办法涂如松被暂时释放。

根据《大清律》规定,命案必须在一定期限内审结案件,否则将受到处罚。因此杨思溥去职。雍正八年十月十七日,汤应求上任。接手案件后,汤应求觉得一切不过是捕风捉影,汤应求首先要处理 的本案唯一的“目击证人”赵当儿。

赵当儿在汤应求严厉审讯之下,赵当儿承认是胡乱编造的。原因是他收到了生员杨同范(杨五荣堂兄)和刘存鲁的贿赂。杨同范给了赵当儿十两银子,就让赵当儿去诬告涂如松杀妻,当目击证人,以此对涂家进行恐吓讹诈。汤应求立即提审杨五荣,杨五荣在这种情况下,竟然也承认了自己有参与到收买赵当儿作伪证一事。至于和杨氏与王廷亮通奸更是子虚乌有。所以杨氏一案还是没破。

雍正九年六月二十三日 受冤枉的涂如松直接到省城武昌控告,杨五荣也去省城控诉,巡抚衙门立即行文给汤应求让其限期破案、就在这时候,麻城县河滩上出现一具面目难辨的无名尸骸。实际上杨氏一案始终没有结案的主要原因就是没有尸首,而现在出现的尸体,杨同范在汤应求验尸当日,就认定这是一具女尸。黄州府委派隔壁的广济县知县高人杰前往麻城县一同验尸,准备按照《洗冤录》中的滴骨之法,验证此尸是否杨氏。我们现在知道,这一方法并不科学。

此时,已是雍正九年九月。汤应求因上任将近一年没有破案所以被罢黜。新任麻城知县李作室即将上任,照理,高人杰应该等李作上任后一同验尸。可高人杰带着黄冈县仵作独自检查。验尸结果是,该女尸右后肋骨有伤。当然这其实是杨同范的暗箱操作,是他让弟弟贿赂薛必奇作伪证。实际上,尸体是一具男尸。是杨同范贿赂了仵作。

由于验尸结果为女尸,高人杰和李作室默认女尸为杨氏,再次将涂如松等拘捕,在严刑拷打之下,涂如松被迫杀妻。并按照高人杰等人的要求做出如下笔录:“案发当日,涂如松和妻子互殴,怒其不逊,而且用将纺线车打伤杨氏小腹,适中胎孕,旋即殒命。 关于证人赵当儿,又把此前招认的贿赂行为转嫁到涂如松身上。

案件上报到黄州府知府蒋嘉年那里的时候,蒋嘉年没有签字,前后一共驳回四次。案件再次返回了到县里,由于没有结案。案件又拖延到了雍正十一年五月二十三日,就在此时意外出现了,放置在赵家河边的原检尸棺被洪水冲走,最后仅找到骸骨八块,捕捞回来一个头颅发现还不是原装的。围绕尸体的种种争端戛然而止,因为已无从比验。

即便是在这种情况下,高人杰和李作室于是二人依旧联手将此案定为死案涂如松就是杀人凶手,为此大量行贿官员,最关键一点,此案从雍正九年一直拖延到雍正十三年,实在是拖不起了。从省城到县衙都想快速结案,于是才有巡抚密奏到雍正那里。

于是在雍正十三年七月七日,皇帝下旨将汤应求、涂如松等则拟绞监候,秋后处决。原以为一切已成定局,谁知,退出冤案争端已久的“麻城知县”又重返大众视线:新上任的麻城知县陈鼎,报称七月二十四日,在杨五荣家找到了涂如松的妻子杨氏,人还活着。

杨氏活着,意味杨五荣、杨同范等人诬告罪行败露,但是,瑟瑟发抖的远不止当事人,还有审理、审转过程中接触过这个案件的所有官员,其中包括了最后一级复核的湖广总督迈柱。杨氏活着,这不是打脸的事,是要命啊!

在这种情况下,杨五荣于是在大堂上一口咬定,杨氏的突然出现,就是个骗局。他说,这个杨氏只是长得像自己的妹妹,其实是一个流娼,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头天晚上假意到他家住宿,当夜,麻城知县就带人把她抢出去,说是自己窝藏了妹妹杨氏。

但他的说法很快被击破——“两司府县公同验讯,实系杨氏”。随后,也终于在杨氏的口中得知了真相:

雍正八年正月二十四日那个夜晚,杨氏与涂如松发生争吵后出走,路上遇到奸夫冯大,冯大将她藏到婶母家中。此时杨五荣确实以为杨氏被杀,所以出面指控涂如松。后来,冯大婶母怕事情败露,嚷嚷着要报官,冯大只好托人通知杨五荣。三月五日,杨五荣知道了真相,但因为此前已经指控了谋杀,不好撤回,就将杨氏送到同在一条船上的堂兄杨同范那里。直到雍正十二年七月,杨同范之妻听说此案已经完结,才将杨氏送回杨五荣家。

于是则这件并不负责案子最后从雍正年跨越到了乾隆年。由于湖广总督迈柱与湖北巡抚吴应棻在此案的审理上发生冲突,乾隆便下令二人去职回京另作任用,派史贻直负责此案。

最后,涂如松、汤应求等人得以昭雪,获得释放;杨同范、杨五荣等人被判处死刑,高人杰等官员被予以严惩。汤应求复官后,由于对此案印象深刻,于是,他将这个案子前前后后的文书整理起来,编著为《自警录》四卷,记录这宗麻城冤狱案昭雪平反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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