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5件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典型案例。

  案例释放了检察机关依法从严惩处、全链条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的强烈信号。

  这5件典型案例分别是:解某某等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袁某等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青海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贾某某等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许某某非法经营案;武某某等人生产、销售假药案;王某某等人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

  生产销售山寨油烟机、燃气灶 10人获刑

  案例1中,解某某、刘某某等8人先从广东、山东等地购进电机、线路、面板等配件,然后再以简单组合、拼装的方式生产伪劣的吸油烟机、燃气灶,贴上与知名品牌相似的品牌标识。通过建立“行业学习交流群”“学习聊天群”等微信群,在群内统一发布售货信息、统一对外销售价格、统一线上支付货款的方式,将产品销售至下游经销商处,最后由终端商户销售至江苏、山东等多省农村地区,销售金额达200多万元。

  公安机关现场查扣伪劣吸油烟机408台、燃气灶1640台,经抽检,吸油烟机中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燃气灶中熄火保护装置、热负荷、燃气导管等项目均不合格,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江苏省灌云县人民检察院分别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对解某某、刘某某等10人提起公诉。2023年6月解某某、刘某某等人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至一年不等的刑罚。

友情提示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皆来自互联网,仅供参考及分享,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用途;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联系邮箱:10424636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