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海关发布,福州海关所属福州长乐机场海关在进境航班监管中,发现一名无申报旅客随身行李过机图像异常。经现场关员开包查验,从中查获疑似鲸鱼骨制品1箱,共439件。经福州海关技术中心鉴定,其中包含抹香鲸制品242件,重1.81千克;大翅鲸制品197件,重1.78千克。抹香鲸和大翅鲸均被列入2023年版《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Ⅰ中。

海关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除合法持有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机构核发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或者物种证明外,任何贸易方式或携带、邮寄濒危物种及其制品进出境的行为均属违法,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潇湘晨报综合海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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