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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男子婚后查出重病,妻子无情抛弃,男子离世,妻子争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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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小滨情感
编辑/小滨情感
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来时各自飞,这不北京的一男子陈旭(化名)。得病时妻子离他而去。去世后,她竟然厚着脸皮来争遗产。
据纵览新闻报道,北京一男子陈旭在结婚后查出了自己得了重病。他的妻子知道后很快就搬离了他们的住所,不再与他共同生活,也不管他的病,在一次争吵后竟然拉黑了陈旭的号码玩起了失踪!
为了照顾弟弟的病,陈旭姐姐一直陪在身陈旭身旁。整个生病的过程一年多里都是姐姐一直在照顾她。
无论是日常就诊,急救送医,还是在家里打扫卫生,为他做饭,给他买药,生活用品,康复用具等等。
这些都是姐姐一人在做,本是妻子该做的事情,但是她却什么也没有做,而且也从未关心过陈旭的生活。
直到陈旭去世,他的妻子也没露面,来看望一下自己的丈夫!包括陈旭的后事也是他的姐姐一手操办的!
没想到在陈旭去世一年后,他的妻子不知从哪里得知了陈旭去世的消息。
为了争夺遗产,她找到陈旭的姐姐。并提出要继承陈旭的所有财产。她认为她是陈旭的妻子,在法律上也是第一继承人。
由于他们没有孩子,陈旭的父母也不在了,所以她理所应当的继承陈旭的所有资产!而且这也符合法律规定!
而姐姐是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情况下,就没他什么事了!。
因为他在陈旭胜兵期间从未关心过陈旭,人没了还来闹事,所以陈旭的姐姐对她非常不满,直接把她赶走了。
随后她就把姐姐告上了法院。
经北京市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根据《民法典》规定,有抚养能力但对被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而陈旭的妻子在得知丈夫得病后,不但不积极帮助丈夫看病,而且离他而去。这就属于有抚养能力而不尽抚养义务的范畴,所以法院判定陈旭的财产40%归妻子继承。
法院认为,她没有完全的遗弃!
虽然姐姐是第二顺序继承人,但是她尽了抚养陈旭的义务,所以她可以适当多分遗产。法院判定,陈旭的姐姐继承陈旭财产的60%!
法院作出判决后,网友们纷纷表态
网友认为,法院的这种判决不公,他既然没有尽到抚养的义务,就不应该分给他丈夫的遗产,而姐姐帮他尽了义务,应该把遗产都分给姐姐所有!
法院判决为什么不判不分,而判了少分!这对于公序良俗是不是一种违背?对于这种做坏事的人,是不是一种纵容?
网友认为,陈旭的妻子已经事实上遗弃了丈夫,不应当分给他任何遗产,毕竟他没有尽抚养的义务,应该把它除出继承人的行列!
她的做法也符合有抚养义务,却不尽义务的条文规定,法官的判决在很大程度上背离了《民典法》的原则,应当予以纠正!
网友们对陈旭妻子的做法都表达了极其的不满,证明这种人还是不被大众认可的!人在做,天在看,只要你做了亏良心的事,没有人会支持你?
总结
法院的判决是基于人道主义的原则,给予了陈旭妻子40%的遗产继承,这就导致了大家在道德上不支持法院的做法!
当然,这也是大家积极向善的结果,证明大家对那些有违公序良德的人是持否定态度的!
人在做,天在看,相信这种人早晚会因为自己的不道德付出更加沉重的后果!
虽然大家都理解法院的做法是基于良善的考虑,但是,他却让好人寒心,坏人嚣张!这种做法不被大家认可!
对此,大家还有什么看法?不妨在评论区讨论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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