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妈妈江秋莲又上热搜了。
这一次的新闻是说她起诉作家陈岚犯诽谤罪一案,因证据不足被驳回了。
法院认为,“江秋莲提供的证据虽然能够证明被告人陈岚发表了相关言论,但无法证明相关言论的内容系陈岚捏造和虚构。”
光是围绕这份裁定书,网友们就吵翻了天。
有人觉得这话是一种暗示啊。
既然陈岚确实说了这些话,江秋莲又无法证明这话是虚构的,那不恰好证明陈岚说的没错吗?
还嘲讽江秋莲“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也有人提供了不同的解读角度。
觉得之所以无法认定陈岚凭空捏造、造谣、乃至于诽谤,是因为有媒体报道或他人陈述在先,陈岚只是转发,不算凭空,最多算传谣。
而报道和陈述是否真实,没有得到论证。
再看评论区,对江秋莲的质疑占多数。
有人说她屡屡用“江歌妈妈”的名号上热搜,只是为了把商标价值最大化。
更多人要求江秋莲晒出捐款明细。
这些媒体也被骂是收钱办事,混淆视听,为虎作伥,根本没有公信力,全是她的走狗。
不知不觉间,江秋莲早已陷入争议。
关于江秋莲和陈岚的争论最早可以追溯到2021年,主要围绕几年来收受的善款问题。
2021年,陈岚接连发表题为《参与江歌案“维权”,令她崩溃、自首、险些坐牢还遭遇史无前例网暴4年》,《林生斌之后,江秋莲(江歌妈)也拒绝回应善款问题》的文章,指责江秋莲操纵舆论、收敛巨额善款的行为。
陈岚的意思很直接,觉得你一个女儿去世的母亲,又不是女儿生病了需要持续不断用钱,凭什么要求募捐?这不符合规则吧?
更何况你还有有房有车有跑步机?
再者,就算曾经日子不好过,这几年已经筹集到了不少善款,想来收入不菲,为什么既不公布善款明细,也不关闭募捐渠道呢?
是不是见钱眼开?是不是别有用心?
此后,她还将江歌案定义为“水军+营销号齐飞,谎言共污言一色的经典事件”。
次年3月,江秋莲公开回应,认为陈岚的诸多言论对她构成了诽谤和侮辱,并引导了网络暴力的发生,因而正式向网信办投诉。
陈岚迅速回应,表达了三个意思。
一是支持江秋莲维权,二请网友理性发言,三则再度质疑她的募捐行为,并展现自己愿意配合警方配合调查的决心。
完全就是在对垒喊话:“我身正不怕影子斜,你做亏心事请担心半夜鬼敲门。”
还通过微博发出了江秋莲收到的善款明细,认为这一数目已经远超想象。
此后,两人有来有往,彼此攻击。
与此同时,对江秋莲的质疑声达到了高峰,说她吃自己女儿人血馒头的,也比比皆是。
2023年,江秋莲选择将陈岚告上法庭。
据陈岚说,其中提到如下六大罪状。
不过她也没有就此沉默,依旧在微博上活跃,并持续发表相关讯息,矛头直指江秋莲。
从她的视角来看,江秋莲始终在利用江歌案为自己设立人设,牟取利益。
而那些早早看清江秋莲真面目、选择说出真相的人,反而陷入了舆论和网暴。
现在,法庭驳回起诉,显然让陈岚等质疑者更坚持立场,觉得自己是在打破信息茧房。
江秋莲到底收到了多少善款?
回顾舆论,这可能是争议中的核心问题。
网友整理过时间线,2016年11月案发后,江秋莲开始公开接受捐款。
所涉及到的理由包括但不限于,跨国律师费、翻译费、旅途费、飞机行李额度等等。
并多次荣登微博打赏的榜首,打赏金额中还包括大量几千上万的数字。
此处之外。
在日华人,多次进行募捐活动。
轻松筹,筹集资金超过30万。
虽然总数无法考证,但根据王志安(央视调查记者,曾报道江歌案)所言,江秋莲得到的捐款可能不止千万(截止于2021年)。
曾有人试图向江秋莲进行求证,但并未得到正面回复,有些还得到了不堪入目的辱骂。
最近直播时,她再度表示公众没有权利,并夸大其词说自己有20个亿,要查让国家查。
20亿当然不太可能,但她有侧面暗示过,别人“一辈子也挣不了大家帮我的钱。”
江秋莲有资格获得募捐吗?
当然,捐款这事就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只要这钱帮到了人家,哪怕是养老、过相对富足的生活、或是做生意维生,也无话可说。
但新的疑问也在这里,如果一个人本来就生活无忧,还有公开呼吁募捐的需要吗?
回到2016年案发时,江秋莲求助的理由虽然五花八门,但都围绕“为女儿维权”。
她千里迢迢飞去日本,找律师,找翻译,要花钱;后来,她起诉刘鑫打官司,也要钱。
这些描述中,江秋莲呈现出一个可怜的母亲,没有收入来源,只能靠捐款维生。
不少人提出,公诉案件不用家属出诉讼费,也不用他们请律师,更不用花钱。
其它环节涉及到的费用也被一些好心人分摊或减免了,恐怕只是募捐金额的零头。
还有人疑惑,江歌毕竟是个留学生。
根据国内现状来看,留学生家庭经济绝对好于大多数家庭,这种家庭难道还需要别人捐钱吗?
再看2021年的一则采访,江秋莲哭诉自己被一个叫陈群的青岛女作家借走了91万9000多元,“大家帮我的善款都被骗走了。”
据说是她请陈群出版一本名叫《底线》的书,希望能帮助维权,被骗后只能对簿公堂。
接近百万的金额让大家震惊。
一个说自己生活困难的人,怎么能一口气拿出来这么多钱呢?而且既然已经能借给人这么多钱,为什么却没有停止募捐呢?
单论一般情况。
当一个人公开要求捐钱时,大家会觉得这个人已经走投无路,没有别的办法了。
至少自己的房已经被抵押,车已经被卖掉,身边能借的人可能都已经借过了,实在无能为力,才开始要求公众提供支持与帮助。
否则,一个尚有余力的人,凭什么要求别人为你捐款呢?凭什么要求其他生活可能更困难的人,来为你的生活质量买单呢?
善款到底被用到哪里?
江秋莲确实说不清楚这些钱的用处。
还在采访里十分感慨地表示:“是不是所有人都认为,我只待在家里就不用花钱啊。”
“这个世界没有钱寸步难行啊。”
但质疑的人心里都有了计较。
比如“高息贷”。
前面那笔接近百万的借款,在一些人口中成了她对外放贷牟利的证据。
又比如“招揽水军,买通媒体”。
有人总结了过去几年与她相关的热搜,高达546次,认为这样的热度远超一线明星。
然后情不自禁地质疑,这能是普通人能享受到的待遇吗?必然是花了钱,打通了关系啊!
否则一个普通农村妇女,怎么能有这么大的能量,上这么多热搜,维持这么久热度?
否则这么多媒体,怎么能对她言听计从?
不过反过来想,江歌案本来就受关注,媒体当时关注到受害人家属也很正常。
平时和别人聊事情,收到消息回复,好像也可以被认为是一种基础的礼貌。
单纯根据这句话来下结论,也没啥说服力。
还有人提到,她如今每次外出,都要配备专门的摄影来贴身跟拍,还要安排团队工作人员和律师做别的工作,都是花钱的地方。
甚至有人怀疑她花钱购买网友隐私,便于网暴网友乃至于法官,以行干预司法之实。
她真的有引导网暴吗?
很多质疑者说,这些年来只要在网络上对江秋莲表示不满,或者要求她公布善款明细,乃至于只是希望江秋莲早日走出阴影,都会有网友冲过来对自己破口大骂。
要么被认为没有同情心;
要么就被诅咒自己也碰到刘鑫这种闺蜜。
要么是被当做是刘鑫的走狗。
很是可怕。
他们还说,有些曾经捐款给她的人,因为发现了她的真面目,想要要回捐款,就被影响了现实生活和工作,还封停了个人账号。
他们声称,江秋莲组建了一个庞大的舆论组,指哪打哪,专门对那些反对她的人开炮。
说她是煽动舆论的一把好手。
包括涉案法官、律师,以及发声的学者,都成为网络暴力的受害者。
然而。
在这些质疑者的群里,他们同样会“群策群力”,发微博铺广场刷词条。
并反向操作把支持者都当做是江秋莲的打手,这算不算是另一种形式的网暴?
又算不算是在魔法对轰?
只能说,人们确实是很容易被情绪引导的。很多人在网络上骂人,还并不觉得自己在网暴,只是觉得自己在伸张正义,还特别自豪。
但正义在哪里,又是很难界定的问题。
她真的在利用女儿敛财吗?
最后所有的疑问都归而为一:
她是不是在吃女儿的人血馒头?
在他们口中,江秋莲不是什么伟大的母亲,而是一个心思深沉的商人。
好像从女儿死讯传来的那一刻起,她就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准备,要应赚尽赚。
她把“江歌妈妈”注册成商标,开直播间带货,不停起诉别人,都是为了保持自己的热度,以便能源源不绝地获得捐款和其他收益。
“老姜”事件被认为是其中的代表。
江秋莲曾经在公众号诉苦,说微信好友“老姜”发给自己一段侮辱江歌的文字,不堪入目,无耻下流,简直就是挑战人伦。
她不但贴出了黄文的无码截图,还放上了微店链接,接受打赏。(截图过于低俗就不放了)
后来很多人要求彻查老姜,但一直没有结果,直到现在老姜是谁还是个未知数。
以至于有人怀疑,是江秋莲自导自演,为了煽动情绪,博取同情,然后引流赚钱。
当然,这样的说法很多人是不信的,“怎么会有这种吃女儿的母亲呢?”
他们认为,江秋莲不过是比普通人更强硬罢了,可是谁规定受害者一定要软弱无能呢?失去女儿的母亲想要讨回公道,不是只能如此吗?
江秋莲最近也在微博发声澄清,说老姜肯定不是她本人,而且她也投诉过,只是没结果。
是对是错,众说纷纭。
她是为了儿子吗?
基于上面那个疑问,还有声音说,江秋莲之所以拿女儿出来赚钱,是因为还有个儿子。
提供的证据是某一起案件中明确提出江歌近亲属中包含有“弟弟”这个角色。
而江歌本人也在微博晒过弟弟。
因此有人攻击她,过去说自己是单身母亲、江歌是唯一的孩子、失去江歌以后自己就无人养老的种种言论,被视作是对法庭和公众撒谎。
更有甚者,认为她之所以丧心病狂利用女儿的死,只是为了供养儿子罢了。
但在江秋莲的微博里,这个小弟弟称呼她,用的是“阿姨”,也很难讲是否亲生。
由这些争议带来的延伸问题则是:
刘鑫的遭遇是无妄之灾吗?
现在有不少言论开始倒向刘鑫。
觉得她被判赔偿69万无法可依,是江秋莲煽动民意、干涉司法的结果。
还有的说刘鑫不是“毒闺蜜”。
她的所作所为没有大众想象的那么恶劣,不存在“锁门”和“见死不救”之类的。
说她在江歌事后立刻去吃喝玩乐的行为,也已经被确认是在造谣。
她因此遭遇大量网暴,远远不合常理。
不过这件事,法院早有判罚。
事实是:刘鑫确实没有诚实告知江歌危险所在,反而在收到威胁时,反对报警。
另外。
尽管刘鑫锁门的行为确实是受到了日本警方的指导;与此同时,法院也认为“在陈世峰持刀实施不法伤害的紧急情况下,刘鑫锁闭房门使江歌无法进入自己的公寓而失去可以进入自己的公寓避免侵害发生或者降低受侵害程度的机会。”
基于这些事实,法院最后的结论是:
“据此,刘鑫作为侵害风险的引入者和被救助者,未履行对救助者江歌负有的注意、救助、安全保障义务,对江歌遇害存在明显过错,其过错行为与江歌死亡后果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刘鑫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我不是知情者,更不是当事人,这事背后到底孰对孰错,我没办法给出判断。
但显而易见的是,现在想要消除这些庞大的争议声,光靠起诉是没有用的。
最好也最直接的办法就是,
直接公开捐赠数据和使用明细。
虽然根据《慈善法》规定,个人所收到的捐款不需要向社会公开其收入及支出明细。
但从道德的层面来看,所收捐款不得挪为他用,也是约定俗成的规则。
更何况,过去我们已经不止一次遇到过那种形同诈骗的募捐行为了。有人明明家里有车有房,过得舒舒服服,却不愿意自己承受一丝损失,只想着靠公众的力量来解决问题。
就很讽刺。
大家捐钱,是希望帮助那些无能为力、走投无路的人,而不是让有余力的人过得更好?
那么多人自己都买不起车买不起房,还是愿意省钱捐给别人,是因为圣母转世吗?
真的不是。是因为他们认为,至少在那个当下,有人比他们更需要帮助,所以伸出援手。
只不过现在网络上信息越来越混杂,我们也越来越难分辨哪些人是真的需要帮助,而哪些人只是在利用舆论的力量玩弄人心。
因而常常觉得上网就像是雾里看花,模模糊糊,朦朦胧胧,你以为你伸手一摸就是真实,但也可能是别人演给你看的幻觉。
很多时候,你以为在为正义发声,为真理站队,殊不知只是充当了情绪的打手,舆论的工具。
可以看到一篇“性瘾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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