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长宁区和睦家医院对面的停车位上,停着一辆贴着“医院欺诈”“医生来路造假”等标语的名牌重卡房车,引来路过市民的关注。5月12日,该车车主潘先生告诉上游新闻记者,自己去年因交通事故受伤在该医院接受了一系列治疗,前后花费近百万元,在接受屁股撕裂伤疤痕相关整形手术后,他发现手术切口过大,还导致肛门相关功能受损,随后他还发现医院所谓聘请的专家,执业身份不属实。现在自己要求“假一赔三”,而医院只愿意赔偿相关手术费用。

潘先生用重卡房车维权引来路人关注。受访者供图
上海长宁区卫健委对记者表示,相关处理情况不便透露。上游新闻记者了解到,今年2月,长宁区卫健委已经对该院就此事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3万元。
5月12日,是潘先生在和睦家医院门口连续维权的第五天。他告诉上游新闻记者,维权之前也咨询了自己的律师,在车上贴这些字“合理合法”。他目前住在房车里,停的是路边公共停车位,并没有对交通造成影响。“派出所出警多次,只是叫我合理合法维权就可以。”上游新闻记者询问了当地派出所,民警表示,车主并没有采取过激的维权行为,这只是他和医院之间的纠纷,警方不便介入。
潘先生介绍,自己是江苏人,去年1月在东南亚自驾时出车祸,造成股骨骨折、会阴部撕裂伤,通过包机辗转返回国内治疗,选择了上海长宁区和睦家医院进行手术。
为何不选择公立三甲医院而是选择私立医院?潘先生坦言:“我去这家医院治疗的很大的原因,是之前在网上刷到和睦家是某香港明星的老公开的医院,之前有很多女明星也到这家医院待产。而且这家医院也说,可以从其他知名三甲医院聘请专家。”
在潘先生提供的账单上,上游新闻记者看到,在和睦家医院治疗期间,他共花费近百万元。“我之前购买了高端商业保险,所以费用基本都由保险支付。”治疗和恢复都比较顺利,但问题却出在了最后一次手术上。
“因为我屁股撕裂伤愈合后,还有一个2公分左右的粘连有些影响解便,就想通过整形手术来解决。”潘先生介绍,“当时这个医院的医生跟我说,直接切开粘连的话,恢复期要30天,建议我做皮瓣修复手术修复疤痕,恢复期只有15天,只需要在疤痕旁边切开差不多的切口即可。动手术的医生也是从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专门聘请来的周某礽医生,医院也给我看了其他患者的图片,我就同意了,这些在病历里都有记录。”

潘先生病历中提到会诊的医生是来自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的周某礽医生。受访者供图
2024年6月4日手术结束后,潘先生发现,自己的屁股上竟然有两道加起来有22公分的切口。“对此,周医生的解释是皮瓣转移,臀部会有辅助切口,将来都会变浅。”但5个多月过去,潘先生发现自己的伤势恢复并不理想。2024年11月,他又前往上海一家公立三甲医院肛肠外科检查,诊断结果让他十分震惊,接诊医生明确表示,他的肛门功能可能不太理想。上游新闻记者看到,这家公立三甲医院的诊断报告显示,潘先生的手术伤口发生了新的粘连,此外还有“提肛功能部分受限,部分内括约肌失弛缓可能”。

上海和睦家医院官网上关于周某礽的介绍未提及上海交大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网络图
更让潘先生意外的是,他发现,给自己动手术的这位周教授并不是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的医生。“我向上海市卫健委投诉,卫健委已经出具了函件,认定这个人不是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的医生。”12日,上游新闻记者在上海和睦家医院官网上看到,关于周某礽的介绍是该院整形外科特聘专家、副主任医师、医学硕士,但未提及是上海交大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的医生。
潘先生说:“市场监管部门认为这是医疗纠纷,我以医院诈骗为由向警方报案,但目前一直没有立案。”

今年2月和睦家医院被长宁区卫健委警告并罚款30000元。 网络图
2025年2月,潘先生在信用中国官网上查到了一份有关部门因自己的病例,对上海和睦家医院有限公司进行处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长第2220250202号)。上游新闻记者在长宁区卫健委官网上也看到了这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书显示,长宁区卫健委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一百零一条,医疗质量管理制度不健全为由,对上海和睦家医院有限公司处以警告、罚款30000元。
决定书的内容显示:经调查,2024年6月3日被处罚人安排周某礽医生会诊,并于2024年6月4日由周某礽医生主刀为患者潘某行会阴部疤痕切除、清创、皮瓣修复术。周某礽医生于2024年6月4日主要执业机构变更注册至被处罚人处,未曾执业注册或多执业机构备案至上海交大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手术记录中主刀医师处是助手王某医生的姓名,2024年6月3日会诊申请单中的申请时间在首次病程录时间之后且不能提供会诊申请回执。《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病历管理制度、会诊制度均属于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调查确认,你单位医疗质量管理制度不健全。”

长宁区卫健委给潘先生的回复明确提到,周某礽并非上海交大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的医生。受访者供图
5月12日,上游新闻记者致电长宁区卫健委医政科询问此事,相关工作人员称处理情况不便透露。“后续处理如果有具体正式的(情况)再说吧。”
潘先生表示,自己此后与和睦家医院进行了多次协商,最初医院只愿意赔付3万元,随后又提出退还最后一次手术约17万元的费用。“我认为整形手术属于消费行为,至少应该按照假一赔三的原则进行处罚,此外医院还应赔偿我后续治疗康复的相关费用。”
5月12日上午,上游新闻记者致电上海和睦家医院有限公司,接电话工作人员表示,会将记者的采访要求反馈给公关部门,不过截至发稿,记者未得到回复。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不少网友都因为潘先生开着品牌重卡房车维权而关注此事。5月12日下午,潘先生表示,自己还在某平台直播了一会,直播间人数一度达到2万人,但后来他的直播被封了。
上游新闻记者汤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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