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王寅浩)3月19日,中梁发布公告,宣布境外债务重组所有条件已获满足,3月20日起正式生效。此次重组涉及整体解决方案及计划说明的相关事宜,其中核心是达成或豁免(如适用)计划第20条所载的条件。这些条件是重组的关键要素,每项都是完成重组的必要条件。

2月23日,香港高等法院召开批准聆讯,批准中梁控股的重组计划,涉及的重组计划本金为11.8亿美元,本息金额合计为13.16亿美元。对于这笔境外债务,中梁控股召开过关于债务重组的计划会议,共有510名计划债权人出席并投票,其中509名债权人投票赞成重组计划,占投票债权总额的99.12%,持有的债权本金11.8亿美元,加上应计未付利息的总额为13.16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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