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引发广泛关注的“相亲当天发生关系,小伙被控强奸获刑3年,宁愿不减刑也不认罪案”有了新进展:3月29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从代理律师处获悉,当天,当事人小邸收到了河北省唐山中院的国家赔偿决定书,唐山中院决定赔偿小邸57万余元。
相亲当天发生关系,小伙被判3年不认罪,坚持申诉改判无罪
36岁的小邸是河北省唐山市滦南县人,被判刑前在河南一家消防单位从事驾驶员工作,尚未成亲。
2018年2月22日下午,滦南县一家婚介所给30岁的小邸介绍了一位女孩。见面后,双方都比较满意。当晚,小邸请女孩和婚介所老板王某等人一起吃饭。饭后,小邸和女孩开车到县城北面的河边游玩。期间,两人在车上发生了两性关系。之后,小邸将女方送至婚介所。
当晚,婚介所老板给小邸打电话说,女方和小邸发生关系后,又不愿意了,让小邸拿几万元补偿。其时,由于女孩不愿搭理小邸,而小邸又不接受婚介所老板提出的补偿数额,几方不欢而散。
小邸家人说,事发第二天,婚介所老板曾带人到他家继续协商补偿事宜,让拿2万元补偿女方。小邸认为王某等人是敲诈,不愿给钱。当天中午,婚介所老板王某报警。
2018年3月1日,小邸被刑拘。2018年12月29日,滦南县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小邸有期徒刑三年。小邸不服上诉,2019年2月26日,唐山市中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小邸说,服刑期间,他坚持不认罪,一直让家人为他申诉。“本来有减刑的机会,但减刑就要认罪,这是我无法接受的。宁肯不减刑,我也不能认罪。”
在小邸和家人的坚持申诉下,2021年12月16日,河北省高院指令唐山中院对此案进行再审。2023年10月10日,唐山中院再审以原判“认定小邸犯强奸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改判小邸无罪。
申请国家赔偿143万余元,法院决定赔偿57万余元
3月29日下午,小邸的再审辩护律师、国家赔偿代理律师——北京市京顺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龙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再审期间,他们一直为小邸作无罪辩护,法院最终作出了客观公正的判决。
李龙律师说,2023年10月底,他们向唐山中院申请国家赔偿。“小邸实际被羁押1096天,申请书中,我们提出了47万余元的人身自由赔偿金;提出了95万余元(人身自由赔偿金的2倍)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要求唐山中院在《河北日报》刊登道歉声明,为小邸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要求唐山中院协调小邸原工作单位,接收小邸返岗或安排同等工作、补缴社保;请求依法处理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涉嫌失职渎职的公职人员,追究涉嫌敲诈勒索、诬告人员的责任等。”
李龙律师说,小邸被错误羁押后,结婚生子、成家立业的人生轨迹被彻底打断,如今36岁还是单身,无法过上正常生活。小邸被羁押期间,他的家人经常被人议论纷纷,人格尊严受到莫大的伤害,家族荣誉受到极大的损害。“所以我们提出了95万余元的精神损害赔偿”。
李龙律师说,对于小邸的国家赔偿申请,唐山中院审理后决定:赔偿小邸人身自由赔偿金人民币478831.44元,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100000元,合计人民币578831.44元;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小邸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驳回小邸其他赔偿请求。
“我们对唐山中院的赔偿决定基本满意,小邸因此案失去的太多太多,他早该重启新的生活了。”李龙律师表示,从2018年到2024年,小邸用了6年青春时光终于恢复名誉。
当事人称唐山中院已道歉,拿到赔偿后要踏踏实实过日子
“今天(3月29日)中午,唐山中院的工作人员专程赶到我们村,向我和家人道歉,希望我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
3月29日下午,小邸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他们是今天上午才拿到国家赔偿决定书的,对于唐山中院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他和家人基本满意。
“等拿到国家赔偿后,我想找个工作踏踏实实过日子。”小邸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出狱后,他曾在一些中小学校、职校做过一段时间军训服务工作,后来学校知道他有案底,就不让他干了。为了生活,他只能打零工,比如装货车、为别人替班开吊车等等。
“2022年,我在家乡开了一家小餐厅,生意不好,2023年底关门了。”小邸说,案发后,他思考了很多,也成熟了很多。
此前新闻
坚持申诉5年多后,曾因强奸罪获刑3年的河北滦南小伙小邸终于等来了法院的公正判决——2023年10月10日,唐山市中院再审改判他无罪。
相亲当天发生关系
7天后小伙涉嫌强奸被刑拘
小邸是河北省唐山市滦南县人。2008年退役后,考入河南一家单位。
2018年2月22日(正月初七)下午5时30分许,滦南县一家婚介所给小邸介绍了一位女孩。见面后,双方都比较满意。当晚,小邸请女孩和婚介所老板王某等人一起吃饭。饭后,小邸和女孩开车到县城北面的河边上玩。期间,两人聊得很投机,在车上发生了关系。之后,小邸将对方送至婚介所。
当晚,婚介所老板给小邸打电话,说女方和小邸发生关系后,又不愿意了,让小邸拿几万元补偿女方。小邸只好返回婚介所,和婚介所老板等人一起来到女方住所商量如何解决问题。
当晚,由于女孩不愿搭理小邸,而婚介所老板提出的补偿数额小邸又不接受,最终不欢而散。小邸事后获悉,当晚,女方将他们发生关系的事情告诉婚介所老板王某后,王某给女方发了52元的红包,女方欣然接受。
小邸家人说,事发第二天,婚介所老板带着婚介所一男一女两个人来到他们家,让他们拿2万元给女方作为补偿。小邸认为王某等人是敲诈,不愿意给钱。当天中午,婚介所老板王某电话报警。
小邸说,此后几天,他家人和王某等人多次沟通,先后被王某以各种名义要走数千元,并说他没事了,可以安心上班了。但7天之后的2018年3月1日,因涉嫌强奸,小邸被刑事拘留,12天后被逮捕。
服刑3年后坚持申诉
河北省高院指令唐山中院再审此案
2018年6月1日,滦南县检察院以强奸罪对小邸提起公诉。
法庭上,小邸拒不认罪,称他没有强迫女方,也没有实施任何暴力,不构成强奸罪。
滦南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邸某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2018年12月29日,滦南县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小邸有期徒刑三年。
一审宣判后,小邸上诉。2019年2月26日,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小邸说,服刑期间,他坚持不认罪,一直让家人为他申诉。“本来有减刑的机会,但减刑就要认罪,这是我无法接受的。宁肯不减刑,我也不能认罪。”
2019年11月28日,唐山中院驳回了小邸及其家人的申诉。小邸家人不服,于2020年下半年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河北省高院审查认为,原裁判认定原审被告人邸某犯强奸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2021年12月16日,河北省高院决定:指令唐山市中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对此案进行再审。
再审一年多后
唐山中院改判被告人无罪
2021年2月28日,整整服刑3年后,小邸刑满释放。
小邸介绍,由于疫情原因,该案再审日期曾几次调整,最终于2022年7月21日开庭审理。
2023年9月下旬,小邸家人收到了唐山中院的传票,通知他们10月10日到唐山中院参加开庭。
2023年10月10日一大早,小邸和家人早早就来到了唐山中院。“但愿是好消息,我们共同期待。”
据悉,10日的庭审从上午9点开始,接近11点结束。唐山中院最终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判,改判小邸无罪。
小邸说,案发后,他因此丢了工作。出狱后,他曾在一些中小学校、职校做过一段时间军训服务工作,后来学校知道他有案底,就不让他参加了。为了生活,他只能打零工,比如装货车、为别人替班开吊车等等。2022年,小邸在家乡开了一家小餐厅,受疫情影响,生意并不是很好。疫情结束后,生意才逐渐好转。
小邸说,申诉这些年来,他思考了很多,也成熟了很多。他曾在朋友圈写到:越是痛苦的时候,越要懂得自己拯救自己。困难靠自己解决,才能成长;钱靠自己挣,才有面对生活的底气……你有多努力,人生就有多精彩……
小邸和家人说,下一步,他们将依法申请国家赔偿,开启新的人生。
友情提示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皆来自互联网,仅供参考及分享,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用途;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联系邮箱:10424636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