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报新闻记者 许炳棋 毕筱涵 青岛报道

5月8日上午,中共淄博市委政法委员会、淄博市见义勇为基金会、中共博山区委政法委员会、博山区见义勇为基金会,为在淄救人落水而不幸遇难的青岛小伙王龙,追授“淄博市见义勇为模范”“博山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给予亲属慰问金共计30万元,其中市级20万元,区级10万元。

一人行善,万人可激。在他人生命处于严重危险的关键时刻,王龙同志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置自己生死于度外,用自己年轻而宝贵的生命换来了他人的生命安全,充分体现了中华民族见义勇为、舍己为人的优良传统,充分展示新时代青年人扶危救困、匡扶正义的高尚情操。为弘扬正气,树立榜样,传递社会正能量,根据《山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淄博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细则》,中共淄博市委政法委员会、淄博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决定,追授王龙同志“淄博市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并向王龙同志的亲属表示深切慰问和崇高敬意,给予慰问金人民币20万元。

在现场,中共博山区委政法委员会、博山区见义勇为基金会决定追授王龙同志“博山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荣誉称号,并向王龙同志的亲属表示深切慰问和崇高敬意,给予慰问金人民币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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