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雍正下令把他们的家产抄个干干净净,畏罪自杀的,人死债也不烂,仍由其家属亲戚代偿。 一 唐太宗有云: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纵观中国历史,反腐倡廉不外乎人治与法治,而其中以雍正最为史家称道。雍正登帝位后才一个月,就把治贪当成一项工程来抓,且行之有效,结果,五年之后,国库的银子,就由他接手时的八百万两猛增到了五千万两。 二 雍正帝采取的措施就是选派钦差大臣查办贪污案件。这些人直接归皇帝领导,贪腐行为一经查实,就四个字“索赔抄家”。对罪证确凿的贪官,雍正下令把他们的家产抄个干干净净,连他们的子弟、亲戚也不放过。畏罪自杀的,人死债也不烂,仍由其家属亲戚代偿。他也因此得了个“抄家皇帝”的绰号。 三 在惩治贪官的同时,雍正还注重制度改革,赃款归公之后,大部分用之于民,如:开办义学、养老院、育婴堂等各类扶贫救苦的善事;小部分给官员发放养廉银,这就解决了官员的待遇问题,使其有可靠的经济保障。与其担惊受怕地获取灰色收入,还不如光明正大地拿养廉银;经过雍正在位13年的不懈努力,大清出现了一种“雍正一朝,无官不清”的良好局面。 四 但是,人治反腐好比一剂止痛药,只能一时有效。纵观清代,反腐的春天仅限于雍正一朝而己。雍正死后,乾隆上台,官员们为保自身利益,要求废除雍正的反腐陋习,而将反腐寄希望于尧、舜、禹似的圣主明君。可惜乾隆六巡江南,耗尽千百万人民的财富,上梁不正下梁歪,贪腐之风层出不穷,以致民间所谓“和珅跌倒,嘉庆吃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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