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占地960万平方公里,其中所包含的自然美景数不胜数,多年来吸引了无数海内外游客前来观光。
在四川乐山市就有一个闻名全国旅游胜地,那就是乐山大佛。
这里除了乐山大佛之外,还有一个大自然的美景是“睡佛”,相信许多人对此都略有耳闻。
然而大家不知道的是,最初睡佛的发现者只是一个游客。
如今这名游客不仅把乐山政府告上法院,还要求政府赔偿他280万。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政府真的赔偿这笔钱了吗?
一、不一般的游客照
1989年一位名叫潘鸿忠的老伯来到四川乐山市旅游,当时他已经年过花甲,因为喜爱美景所以在退休后一直四处游览观光。
乐山市是他早就计划好的旅游点,毕竟乐山大佛的奇景早就传遍全国。
潘鸿忠辗转几趟列车才来到这个让自己心心念念的地方,他在到达乐山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迫不及待的去观赏乐山大佛。
等他爬到大佛脚下的时候,就已经被眼前的美景所震惊。
潘鸿忠一路上拿着自己的相机把沿途所有美景都拍摄下来,其中乐山大佛的身影最多。
等到黄昏爬上山头的时候,他才恋恋不舍的收起相机返程。
对于自己拍摄的照片,潘鸿忠反复观赏最终选出一张风景最秀丽的照片印刷出来挂在家中。
每次家里来客人的时候,他都会把这张照片拿出来供人观赏。
然而在一次观赏照片中潘鸿忠猛然发现,照片里的几座山峰连接起来,竟然像一座卧倒的大佛,并且乐山大佛刚好就在卧佛的心脏处。
这一巨大的发现让他感到非常震惊,为了验证自己的判断没错,他找了好多友人共同鉴定。
结果大部分人在他的指引下,都发现了卧佛的存在,这让潘鸿忠更加兴奋。
为了让自己的发现被更多人所知道,他把照片寄给乐山旅游局并阐述了自己的观点。
旅游局的人在看过潘鸿忠的来信后,认为非常有道理,所以特意新建了一个旅游景点,并把潘鸿忠拍摄的照片印刷出来当做宣传图。
二、第一次索赔成功
卧佛加上乐山大佛的噱头,瞬间就吸引了全国游客前来观光,乐山市的旅游业也越来越发达
。在这个时刻潘鸿忠却不高兴起来,因为他发现有许多商家用自己拍摄的照片盈利,比如说制作成明信片售卖或是当作广告宣传图。
当时人们的版权意识还并不强烈,许多人也不知道如何正确的维护自己的作品。
不过潘鸿忠版权意识强烈,他在发现自己的照片被别人用做商业盈利后,就开始了维权之路。
他把使用自己照片的商家通通告上法庭,当时我国刚好在注重知识版权方面的问题,经过曲折的过程之后他顺利打赢了官司获得17000元赔偿金。
现在看来这笔钱并不多,但是放在当年却是一笔巨款。
三、25年后索赔结果
按理来讲潘鸿忠已经获得了赔偿,他应该心满意足才对。谁知道过了25年,他又把乐山政府告上法庭,状告政府没有给他应有的待遇。
潘鸿忠认为自己做为卧佛的发现者,后续景区所获得的利益应该有他一份,所以政府应该赔偿他280万元。
法院在受理这起案件后,经过严谨的调察和法律条文规定,最终驳回了潘鸿忠的上诉。
他虽然是发现者,但卧佛属于自然景观并没有实际归属权,政府也就不存在任何侵权行为,所以不需要对他进行任何赔偿。
有很多网友都非常疑惑,不理解潘鸿忠为何25年后会再次上诉。要知道这个时候他已经八十多岁了,要再多的赔偿金都没有用处。
在经过记者的调察采访后得知,潘鸿忠晚年生活比较凄苦,经济并不宽裕,所以他可能想通过上诉的方式来改善自己和子女的生活。
结语
潘鸿忠作为卧佛的发现者功不可没,乐山政府也第一时间给予了表扬,给他颁发了荣誉市民奖状和5000元奖金。
他发现卧佛的事迹也被记录下来,可以说是名垂青史。
然而他不应该为了一己私欲把政府告上法庭,这样一来他非但不会得到自己想要的一切,还会损毁自己的声名,实在是得不偿失。
那么屏幕前的朋友们对于潘鸿忠状告政府有什么样的看法,可以在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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