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秘书长敦促以色列和哈马斯达成停火协议
5月1日,土耳其外交部长哈坎·菲丹宣布,土耳其将加入南非在国际审判法院(ICJ,简称国际法院)针对以色列的“种族灭绝”指控。以色列首次面临两大国际法院夹击局面,表明尽管有美国帮衬乃至开脱,加沙黩武政策正使以色列陷入国际法“两院被告”地位,外交也将更加孤立。
去年12月,南非在国际法院状告以色列政府在加沙犯下“战争罪”,并公布84页公诉文件和证据。一个月后,国际法院发布具有约束力的“临时措施”,要求以色列遵守《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防止发生针对巴勒斯坦人的种族灭绝行为。
国际法院是联合国六大主要机构之一和最主要的司法部门,是主权国家政府间的民事司法裁判机构,也是唯一具有一般管辖权的普遍性国际法院,1946年2月根据《国际法院规约》成立于荷兰海牙。
土耳其拟联手南非起诉以色列,恰逢国际刑事法院(ICC)正酝酿针对以领导人颁布逮捕令,无疑将使以色列陷入两院被控、两面夹击的高风险境地。4月30日,以总理内塔尼亚胡宣称,国际刑事法院如颁布相关法令,将是“前所未有的反犹主义仇恨犯罪”,并再次辩称围剿加沙是以色列行使“自卫权”。
国际刑事法院也位于海牙,是唯一有权以战争罪、种族灭绝罪、危害人类罪等罪名对个人进行起诉的常设国际法院,依据《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于2002年7月成立。目前,共有134个国家签约并接受国际刑事法院管辖。
国际刑事法院只追究个人责任,并在各主权国家所属法院不能自主审理的前提下介入。另外,国际刑事法院只能审理该院成立后的犯罪案件,且经18名法官组成的预审法庭同意,或应某个缔约国或联合国安理会请求,由检察官对犯罪进行起诉。
该机构首席检察官卡里姆·汗日前透露,正在就本轮及近10年来巴以冲突展开调查。媒体由此推断,国际刑事法院可能颁布逮捕令,要求各缔约国以涉嫌违反国际法逮捕巴以双方相关领导人,包括内塔尼亚胡、以国防部长加兰特和总参谋长哈莱维,及部分巴伊斯兰抵抗组织(哈马斯)高级官员。
以色列并非《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缔约方,但巴勒斯坦已于2015年签约,因此,发生在巴被占领土或针对巴勒斯坦人的犯罪行为,属于国际刑事法院管辖范围。此前,卡里姆·汗曾透露,已有五个缔约国状告以色列。
继国际法院出手后,国际刑事法院跟进行使管辖权,将针对巴勒斯坦签约以来特别是本轮冲突大半年来的个人犯罪展开调查。本轮巴以冲突造成以色列近2000人死亡、数百人被劫持,巴勒斯坦死伤人数超过10万,加沙地带陷入空前惨烈的人道危机。联合国人权机构已多次指控以色列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
内塔尼亚胡愤然反对国际刑事法院介入,美国也力挺以色列并对国际刑事法院施压。然而一旦传票发出,各签约国都要遵守义务,即便不能将以方被通缉者收审,也将极大地限制其国际交往,进而压缩以色列的外交空间。其实,以色列政要一旦被标签为“国际犯罪嫌疑人”,本身就严重折损国家形象。
此外,国际刑事法院若张榜通缉以色列政要,将使美国奉行“双重标准”的恶名更加昭彰。美国和西方在冷战后曾成功推动设立多个特别国际刑事法庭,并将多名“被告”收监,包括前南斯拉夫领导人米洛舍维奇、塞尔维亚领导人卡拉季奇、柬埔寨前红色高棉领导人农谢和乔森潘。
然而,美国拒绝加入国际刑事法院,并与几十个签约国单独签署附加条款,确保美国军人逍遥法外。同时,美国又不断逼迫各国逮捕并移交国际刑事法院通缉的“被告”,如前利比亚领导人卡扎菲、前苏丹总统巴希尔。而当国际刑事法院对阿富汗战争中的战争罪行展开调查并可能起诉美方人员时,美国政府公然制裁该院检察官法图·本苏达等人。
当然,美方曾试图象征性地对以军加以约束,后者的持续嚣张确实陷美国于“不义”之地。4月19日,美联社报道称华盛顿将首次制裁以军,尤其是多次在约旦河西岸侵犯巴民众人权的以军“耶胡达胜利营”。但内塔尼亚胡公开质疑后,美方不再提及此事。大选之年,觊觎白宫的两党班子都不敢得罪能量巨大的犹太选民。
4月27日,路透社报道称,美国务院内部一份备忘录“严重关切”以色列在加沙战争期间不遵守国际人道法的行为,包括反复袭击受保护的地点和民用基础设施,“为谋求军事利益对平民造成过高伤害”,几乎没有采取调查违法行为或追究造成重大平民伤害的责任人,以及“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杀害人道主义工作者和记者”。
内塔尼亚胡等高官最终会否被国际刑事法院通缉尚不得而知,但是,以色列的国家形象已一落千丈,成为全球舆论口诛笔伐的对象,并加剧外交孤立局面。美国一味包庇以色列并为其战争机器输血,也备受本国及国际舆论谴责。从这个角度看,以美早已成为无处不在的国际道德法庭的共案被告。
文/马晓霖(浙江外国语学院教授)
供图/新华社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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