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政法虎”杨福林获刑十三年,曾被写入中央纪委的工作报告

据央视新闻客户端4月18日报道,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原副司令员,党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杨福林受贿一案,对被告人杨福林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对杨福林受贿犯罪所得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资料图​

卸任副司令员职务四年后落马

杨福林卸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司令员职务已经四年。

公开信息显示,2013年8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发布干部任免决定:杨福林同志任兵团党委政法委员会书记,不再担任第三师党委书记、政委职务。2015年4月,国务院任免国家工作人员:任命杨福林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司令员。

2017年4月,国务院任免国家工作人员:免去杨福林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司令员职务。4年后,即2021年7月官宣落马。

被写入中央纪委的工作报告

2021年12月2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十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就包括杨福林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宴请,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的具体情况。

通报指出,2012年底至2020年7月,杨福林先后收受私营企业主及下属礼品、礼金折合共计86.14万余元。

2014年至2021年7月,杨福林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一桌餐”。

2014年至2016年,29次违规接受下属单位安排的宴请,相关费用共计6.29万余元均用公款支付。

此外,杨福林还被写入了中央纪委的工作报告。在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六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中提到,“配合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惩治执法司法腐败,查处甘荣坤、杨福林、蒙永山、李文喜、孟祥等政法队伍中的害群之马。”

延伸阅读:

新疆兵团“政法虎”杨福林被公诉!

据最高检3月14日消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原副司令员,党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杨福林涉嫌受贿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杨福林未来将在山东济南受审。

落马前10天还露面

杨福林,1957年10月出生,今年65岁,落马前已经退休。

杨福林资料图

公开资料显示,杨福林长期在兵团工作,早期历任农八师143团党委书记、政委,农八师石河子市党委常委、石河子市副市长,农六师党委常委、副师长,农十四师党委书记、政委、和田地委委员, 农三师图木舒克市党委书记,图木舒克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喀什地委委员等。

2012年2月,杨福林升任兵团党委常委,次年7月,他担任兵团政法委书记。2015年4月,国务院任免一批国家工作人员,任命杨福林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司令员,2017年4月被免。

2021年7月29日,杨福林被查。

政知君注意到,杨福林落马前10天还曾露面。

2021年7月19日《新疆日报》报道,古尔邦节前夕,自治区领导看望慰问或委托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看望慰问老领导老同志,杨福林名列被慰问名单。

杨福林还曾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原党委副书记、司令员刘新齐下属。

刘新齐在2011年11月至2017年4月任兵团党委副书记、司令员,杨福林则在2015年4月至2017年4月任兵团党委常委、副司令员。

2017年5月,刘新齐被开除党籍并行政撤职,降为正处级非领导职务。

刘新齐资料图

杨福林的两个老同事——田建荣、王世江也已经落马。

田建荣曾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助理、党组成员,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副厅长,2013年2月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常委,2016年12月被查。

王世江曾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主席助理,自治区水利厅党组副书记、厅长,2013年2月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常委,2017年4月被查。

落马后被中纪委点名通报

伴随着杨福林的被查,该案的更多细节也逐渐被披露。

2021年12月2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十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就提到了“杨福林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宴请,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问题”。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称,2012年底至2020年7月,杨福林先后收受私营企业主及下属礼品、礼金折合共计86.14万余元。

2014年至2021年7月,杨福林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一桌餐”。2014年至2016年,29次违规接受下属单位安排的宴请,相关费用共计6.29万余元均用公款支付。

杨福林还被写入了中央纪委的工作报告。

2022年1月18日,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代表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六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

上述工作报告提到,“配合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惩治执法司法腐败,查处甘荣坤、杨福林、蒙永山、李文喜、孟祥等政法队伍中的害群之马。”

2021年12月2日,杨福林被开除党籍。

根据通报,杨福林可谓“五毒俱全”——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通报截图

纪委通报提到,杨福林的第一个问题是“背弃初心使命,丧失理想信念,对抗组织审查”。

此外,他还被指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亲属收受他人财物;违规干预司法活动;大肆插手工程项目,违规选拔任用干部,严重破坏兵团政治生态,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揽、职务晋升、案件协调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等。

严重破坏兵团政治生态

值得一提的是,在兵团落马官员中,被通报“严重破坏兵团政治生态”的并不仅仅只有杨福林。

2020年11月,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级巡视员黎明强(兵团纪委原副书记、监委原副主任)被开除党籍。

纪委通报称,黎明强在监督执纪和审查调查过程中以案谋私、跑风漏气、充当“内鬼”,致使有关案件查办没有取得良好效果,给党的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造成严重不良影响,严重破坏兵团政治生态和兵团纪检监察干部形象,阻碍兵团全面从严治党和深化改革向纵深发展。

如今,杨福林被公诉。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杨福林利用担任兵团农六师党委常委、副师长,兵团农十四师党委书记、政委、师长,兵团第三师党委书记、政委,图木舒克市委书记,兵团副司令员,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项目承揽、职务提拔、案件处理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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