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朝初期,已经将凌迟这种惨无人道的酷刑废除了,尤其是清朝在经历“康乾盛世”这段时期时,经济文化都十分繁荣,在那时即使是涉及谋反的大案要案,也很少使用凌迟这种肉刑。但是也有例外,那就是针对“爬龟妇”的。若是涉及到“爬龟妇”害人的案件,则依旧要对那些罪行恶劣的“爬龟妇”实行凌迟之刑。 究竟是为什么,“爬龟妇”会如此的受人厌恶呢?都说女子纵有千般毒,最毒莫若“爬龟妇”,这要从爬龟妇这个职业的起源来说起。

在我国商周时期的奴隶制社会形态之中,统治者信仰鬼神,沉迷占卜,经常在龟壳、兽骨上面刻上一些神秘的文字符号,这些文字符号被后世称之为“甲骨文”。而后来的“爬龟妇”就是类似于占卜师的这样一种职业。但是为何“爬龟妇”会如此的遭人痛恨呢?这和“爬龟妇”丧失职业道德有着莫大的关系。 根据清朝的一些典籍记载,在如今浙江的义乌地区,有一些妇女,在下地劳作之余,有着大量的空闲时间,她们便想方设法获得一些钱财。因此便有许多妇女开始成为“爬龟妇”。最初刚刚踏入这个行业的时候,这些妇女无一不是本本分分的做人做事,在龟壳上刻上一些符咒,为别人占卜算卦。实际上就是在骗一些漂亮老实又信仰鬼神的人的钱财。

但是都说“人心不足蛇吞象”,这些妇女们刚开始还满足于现状,到了后来,随着找她们占卜的人越来越多,他们的欲望也在不断的扩大,最终将她们推向了作恶的道路。比如有一对夫妻不和,希望通过“爬龟妇”的占卜来缓和夫妻之间的关系。这时“爬龟妇”便指出,是家里出了蛇精才会使得夫妻二人关系不谐。 这时她还会以破解之法来换取高价的报酬。如果并没有拿到她理想的金额,她还会冒险去将蛇放进占卜者的家中以印证自己的说法,以此来逼迫占卜者出钱。这种行为可谓是非常的缺德,但是还并非是十恶不赦。但是下面的做法,却让人细思极恐。

从一些时期开始,浙江以及江苏一带,经常发生孕妇离奇死亡的案件,并且在被人发现之时,孕妇肚子里的胎儿也离奇的消失了。最初,有人觉得有可能是妇女自己红杏出墙,不小心有了身孕不敢声张,选择了自尽。也有人认为是妇女的丈夫得罪了什么人,使得自己的妻子和肚子里的胎儿都遭受了报复。 但是随着此类事件越来越多,人们逐渐推翻了前面两种假设。官府也开始重视起来,在一些官吏的明查暗访之下发现,在许多地方的黑市上面发现了大量的紫河车。所谓的紫河车,其实就是胎盘。同时,它也是一味非常名贵的药材。在一些影视剧当中也有过食用紫河车能够保持容颜的情节。

联想到一系列胎儿丢失事件,官员们便继续深入挖掘,最终发现,这些紫河车是由一群“爬龟妇”拿到黑市上交易的。随着调查的深入,官员们发现,这些“爬龟妇”已经将紫河车卖往了外省,情节非常恶劣。由于她们职业上的便利,她们经常接触一些孕妇。因此也深得这些孕妇的信任。 于是,罪恶的行为开始了,她们先以祈福的名义,将孕妇单独骗至偏僻无人之地,利用迷药将孕妇迷倒。或者干脆用木棍将孕妇打晕,再将胎儿取出。有些孕妇疼醒后会不断的挣扎,她们便用绳子直接将其勒死。她们为了毁尸灭迹,有时便直接将尸体喂狗,有些会分尸再将尸体掩埋。

总之,这些人是泯灭人性丧尽天良的一个群体,为了金钱不择手段,对她们施以凌迟之刑也不为过。都说“黄蜂尾后针,最毒妇人心”,这些妇人的恶劣行径真实的演绎了这句话。而除了这些重大案件,他们平时也会一些坑蒙拐骗的小把戏。 比如“爬龟妇”自称有治疗牙齿的秘方,这称之为“捉牙蠹”,实际上就是拔出人嘴里的蛀牙。她们把一种特制的药粉撒在人的牙齿上面,经过几小时药物的作用,使得牙根开始松动,这样牙齿便能轻而易举的被拔出。但是这些“爬龟妇”们在撒药粉的过程中,会故意把药粉撒到健康的牙齿上,然后再额外向人们收取治疗其他牙齿的费用。

她们还会在给人拔牙的过程中,偷盗患者的财物。她们还经常走街串巷贩卖迷药。这些迷药是她们拔牙时使用的特制药粉,给人服用以后,要么使人昏睡,要么使人迷醉后神志不清。一般人们用此类药品来进行偷盗、强奸等罪恶的行为。 一些妓院、地下赌场等场所,经常会向“爬龟妇”购买这类迷药。因此也可以说“爬龟妇”这样的行为,助长了很多罪恶的滋生。因此我认为,对“爬龟妇”处以凌迟极刑是非常合理的。

人们最初对“爬龟妇”的迷信,不禁让人想起了欧洲黑暗的中世纪。那时西方的人们被宗教所统治,他们认为“人生而有原罪”,因此吃苦受罪他们都无怨无悔,而那些主教们打着善良的旗号却经营着最黑暗最歹毒的勾当。孔子说“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虽然孔子的本意并不是批判妇女,但是从“爬龟妇”的身上我们却丝毫找不到女性的柔美与善良。 取而代之的是邪恶与狡诈。我们尊重每个人的信仰,但前提是我们的信仰一定有一个正确的方向,我们信仰自由,信仰和平,我们崇尚科学,崇尚知识,我们相信知识能够改变世界,改变命运,但是我们绝不盲目崇拜一些虚无缥缈的东西。在当今这样一个复杂多变的社会当中,我们应当随时保持警惕,当心一些恶毒的思想玷污我们纯洁的灵魂。 图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友情提示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皆来自互联网,仅供参考及分享,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用途;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联系邮箱:10424636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