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操纵市场获利5.3亿元!法院判了
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通报的一则案例显示,短短两年多时间,以吴某为首的操纵证券市场犯罪团伙用“抢帽子”交易、资金型操纵等手段操纵证券市场,获利高达5.3亿元。
今年3月,吴某操纵证券市场案有了终审结果——浙江省高级法院二审裁定维持一审法院判决,以操纵证券市场罪等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罚金7903万元。近日,吴某入监服刑。
通过“抢帽子”交易操纵股票
据悉,大学毕业后一直以炒股为业的吴某上过电视台荐股,当过“黑嘴”,在圈内“小有名气”。
2016年7月,吴某与上海某投资咨询公司负责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后,借用该公司投资咨询的牌照,成立上海证券之星陕西分公司、四川分公司。
2016年10月以来,吴某指使手下搭建了7个境外网站,用于发布“盘后票”。此后,吴某与马某合作组建操盘团队,并在西安、成都等地搭建操盘窝点。至此,交易端、发布端和推票端团队建立。
在具体操作上,吴某、马某选好股票,由操盘人员买入,随后由身处菲律宾马尼拉的发布人员,在每个交易日收盘后分别发布2只股票,即“盘后票”,陕西分公司、四川分公司则负责推广,诱导股民买入,拉升股价,操盘人员则在开盘后反向卖出获利。
“‘盘后票’网站有了影响力之后,吴某还专门收取佣金帮别人出货。吴某先在‘盘后票’网站上挂出要出货的股票,第二天在股票被拉升后,庄家便可以出货,既可以选择由吴某团队来操作账户,也可以庄家自己操作账户。”承办检察官王波说。
事实上,在2017年9月26日,吴某就因操纵证券市场案而被江苏省南京市中级法院判处罚金2760万元。然而,吴某并没有悔改,受利益诱惑,继续操纵证券市场,且在犯罪道路上越走越远。
那么,这5.3亿元非法获利到底怎么来的?
据统计,在2016年10月至2019年3月,吴某团伙的“盘后票”网站发布股票推荐信息1149次,吴某、马某等人通过其控制的278个账户对所发布的股票进行“抢帽子”交易,共计操纵股票322只,“抢帽子”交易操纵股票465次,非法获利2.7亿元。
小贴士:“抢帽子”交易是指行为人基于自身特别身份,通过给出预测、进行评价并提出投资建议等方式,影响他人证券投资行为,从而间接影响证券价格。
“抢帽子”交易并非吴某团伙唯一的股票操纵手段。
涉案账户的交易数据显示,2017年上半年,吴某、马某等人经事先合谋,控制使用多个账户,以李某等人提供的资金及配资,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指挥操盘手,采用连续买卖、对倒交易等方式交易7只股票,影响股票成交价和成交量,获利2.64亿元。
此外,2017年11月至2018年3月,吴某、杨某等人在不具有证券业务执业资格的情况下,多次利用“盘后票”网站向证券投资者推荐股票,帮助他人出货,从中获利共计1650万元。吴某的多名手下也照样学样,从中牟利。“这种行为涉嫌非法经营罪,也是证券监管部门和司法机关打击的重点。”王波说。
搭建“抢帽子”操纵生态
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对于吴某来说,在规避监管和更大利益之间,他会首选规避监管。
在吴某团伙中,交易端、发布端和推票端人员相互独立,各不认识。而且吴某对员工自称老马,用了化名。大部分情况下,他不会出面,而是让自己信任的杨某等人出面,他本人极少跟人线下交易。
“吴某团伙共发了1149次‘盘后票’,但只抢了465次。”王波分析说,这样做的目的有两个,一是不想形成特定规律和趋势,引起监管注意;二是为了保障自己“盘后票”网站的信誉。因为“抢帽子”意味着出货,出货意味着股价有下跌的动力,吴某不想每次发布的“盘后票”都是下跌的,不然会砸掉自己的牌子。
数据显示,大量的“盘后票”在吴某团伙出货后还涨了,这意味着买盘力量可以承受更高的卖盘,但为了安全,吴某一次性交易不会太多。
“因为‘盘后票’网站要获取信誉,吴某选股也比较谨慎。早年间,他就做过投资顾问,具备基础分析能力,他选的‘盘后票’基本都是小盘股以及成交量极低的股票,这些股票前期跌幅较大,只要买方资金多一点,开盘后就能有5%的涨幅。”王波说,即使涨了5%,股价也没有到达前期套牢盘的成本价,不会有大量的卖盘,加上公司本身没有大的利空,所以上涨的概率也很大。
“‘盘后票’网站最开始运作的时候,主要是由2家分公司宣传推荐这些股票,使得吴某推荐的‘盘后票’上涨的确定性较高,逐渐吸引大量投资顾问和‘黑嘴’进来,把这些股票推荐给会员或潜在会员,吸引大量散户资金买入。”王波如是说。
“抢帽子”的时候,吴某对每只股票投入的资金并不大,但是基本都能赚3%至4%,股市几乎成了他们的“提款机”。吴某需要“黑嘴”二次推广,吸引更多股民买入、推高股价,以便出货。由此,吴某搭建了一个“抢帽子”操纵的生态,其与众多投资顾问、“黑嘴”之间形成了黑色产业链。
“一般散户看到推荐的股票都在上涨后,就会买入1.98万元的季度会员。成为会员之后,这些业务员推荐的就是他们自己团队分析出来的股票了。如果股民产生疑问,业务员就会告诉散户,是因为其会员级别太低,看不到更机密的信息,进而向股民推荐3.98万元的半年会员,或者6.9万元的年度会员。”王波表示,即使买了年度会员,这些股民还是会亏损,因为吴某不可能把“盘后票”提前透露出来。最终股民亏了,却只能自认倒霉。
非法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发展会员
在吴某的数个罪名中,还包含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2016年底,吴某从他人处获取一个存储有手机号码、短信等公民个人信息数据库的移动硬盘,包含手机号码等信息397万余条,其中能够与其他信息相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手机号码的公民个人信息61万余条。吴某将这些信息提供给上海证券之星陕西分公司、四川分公司的负责人,用于推广“盘后票”、发展会员。经查明,四川分公司利用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发展会员并收取会员费501.85万元;陕西分公司利用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发展会员并收取会员费1012.23万元。
2019年3月,吴某等人相继被公安机关抓获,公安机关于2020年1月23日和6月22日分两批将该案移送金华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同年8月5日,该院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金华市中级法院经审理后,于2021年8月16日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操纵证券市场罪、非法经营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等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罚金7903万元;以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被告人马某有期徒刑六年,其余13名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处相应刑罚。吴某等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由于案情复杂,今年3月,浙江省高级法院经审理作出裁定,驳回吴某等人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此前报道】
A股最大“盘后票”团伙落网!主犯吴承泽被判19年,操纵罪刑期超过徐翔
能“提前预测”股票涨跌的吴承泽,一审被判处19年。
第一财经记者获悉,近日(2019年9月),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金华中院”)对吴承泽等人操纵市场等违法案件做出一审宣判,主犯吴承泽被判处19年,并处罚金7903万元,另有团伙14人被分别判处2~6年不等刑期。
值得一提的是,吴承泽此次是“数罪并罚”,其中因操纵市场罪判刑8年、因非法经营罪判刑6年、因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刑4年、因盗窃罪判刑11年,法院一审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9年。
该案创下了A股操纵市场案件刑期的最高纪录,超过徐翔案。
在股票市场,不少投资者遇到过这样一种神奇的现象——有人向你透露某只股票明天会涨,第二天它还真就涨了。透露的方式,可能是让你关注一个只会公布代码的网站,可能是带你进入某位“大师”的聊天群,也可能是向你悄悄发送一张有手写股票代码的截图。
对这种相当高准确率的预测,没有人能够给出充分的解释。而这背后,实际上有一张运作极为缜密的“黑网”,向投资者张网而待。吴承泽团伙就是这样一群“黑网”缔结者。
第一财经记者从证监会稽查部门获悉,早在2018年,监管部门就注意到,股市“黑嘴”非法荐股,误导投资者买卖股票,伺机实施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并组织开展专项打击。此间,吴承泽团伙的操纵大案终于揭开盖子。
2019年3月,依托证监会与公安机关建立的联合办案机制,金华市公安机关与证监会调查人员同步出击,最终将吴承泽操纵案涉案人员全部捉拿归案。一张融合抢帽子、配资、黑嘴、盘后票等诸多违法行为的操纵黑网被彻底打掉。
庭审中的吴承泽,第一财经记者摄于2020年12月
黑色神秘网站
打开电脑,输入“www.8ug.com”,一片漆黑。没有文字,没有图片,没有一丝一毫信息释放出来,只有无尽的神秘感。
马上就到15:00了,徐某盯紧屏幕。
出现了!黑屏上如期出现了6个数字。徐某赶紧抄下来,然后立刻到自己建立的网站上,开始售卖这行代码。15:03,数字消失,页面重回黑暗。
在交易的同时,徐某还会提醒买家,“第二天早上必涨,但会冲高回落”。因为他知道,这6个数字是一只股票代码,也被称为“盘后票”,而只要在神秘网站上出现过的股票,次日都会上涨。他不知道谁在背后操纵,但他确信,利用这一信息可以赚到钱。
在2014年到2019年之间,徐某靠卖这行神秘数字,赚了十多万元。直到被公安抓捕,他才知道,自己进行的是“非法经营”。
徐某只是“盘后票”黑网当中一个无足轻重的小角色。真正的“幕后大佬”另有其人。
第一财经记者独家旁听了案件审理全过程,并采访了多位主办该案的公安及证监会调查人员。历时8个月追踪,本文将对这起“盘后票+配资+黑嘴”的特大操纵市场案件,进行一次深度还原。
“大圣归来”
2016年初,一贯以黑色示人的某“盘后票”网站,忽然挂出了一张图片——电影《西游记之大圣归来》的剧照——火红的颜色点燃了黑暗,孙悟空蓄势待发的造型,透露出“幕后大佬”即将卷土重来的明确信息。
“盘后票”圈子的人知道,吴承泽要回来了。
吴承泽 “盘后票”网站使用剧照图
不过,他一回国就是去公安机关自首。
2016年1月12日,吴承泽向南京市公安机关投案。起因是其之前在四川卫视电视台《天天胜券》栏目做“黑嘴”,提前建仓然后在电视台向散户推荐股票,自己套现获利。在被证监会调查并移送公安机关后,吴承泽出逃海外,之后因父亲病危,回国自首,后由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判决。
南京中院2017年判决其犯操纵期货市场罪,单处罚金,判处罚金人民币2760万元。
尽管前科累累,但吴承泽不收手。而且与上一次在电视台堂而皇之做“黑嘴”不同,这一次他采取了更为隐蔽的方式。
回国后,他立即开始招兵买马,第一步就是起用旧部马某,共同组建团队及操盘点。有了马某的加盟,吴承泽“如虎添翼”。吴承泽负责找证券账户、操纵资金,并安排专人负责发布盘后票信息,由马某负责操盘。
在西安的一所独栋别墅里,马某向二十多个交易员发出买入、卖出的指令,扮演着“喊单”的重要角色。交易员有严格的管理,上班上交手机,下班才能取回。而他们所在做的事非常直白——收盘前布局建仓,次日一早开盘,让散户接盘出货。
这是西安操盘点组建起来之后,时常可见的场景。
为了扩大在散户投资者当中的影响力,吴承泽还于2016年组建了上海证券之星综合研究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四川分公司(下称“陕西证券之星”、“四川证券之星”),核心就是利用“证券之星”的影响力,推广盘后票。
吴承泽指使同伙先后搭建了7个境外网站,用于在股市收盘后发布股票代码,这些网站都是“盘后票”网站,其中也包括徐某关注到的“8ug”网站。
两家证券之星的主要作用,就是通过向散户推荐盘后票,树立起他们推荐的股票次日一定会涨的权威,为吴承泽团伙实施操纵证券市场提供人气基础。
“我们会告诉客户,这是我们分析研究出来的,我们已经建仓了。并提醒客户,验证实力、切勿追高。”一位投顾业务负责人在证言中称,“中国股民多,传播够广,总有股民相信这是一只好股票。”
那散户是怎么一步一步被骗取钱财的呢?
一位受骗散户曾透露,陕西证券之星业务员加他微信后,在交易日下午A股收盘后两三分钟告诉他一个代码,并称明天该股票会涨。次日该股果然大涨。随后他听从业务员的推荐,花2.6万元成为了会员,然后有“老师”来进一步推票。但是让他不理解的是,后来“老师”推荐的股票,买入后都是亏损。
面对他的不满,业务员继续向他推荐办理升级会员,于是他又花费1.44万元,升级后仍然是亏。然后又要升级,又花了1万多元,还是亏钱。
大量像这位受骗投资者一样的散户不会想到,自己早已沦为吴承泽团伙“抢帽子”交易里面的“接盘侠”。
“造神”
吴承泽团伙的“抢帽子”交易的过程是非常清晰的。
即,吴承泽团伙提前买入股票建仓,通过盘后票网站及陕西证券之星、四川证券之星推介其已提前建仓的股票,诱导大量不明真相的散户股民买入,造成股票价格拉升,后反向交易卖出股票获利。
问题来了:吴承泽是怎么知道哪只股票会涨的?散户竟然会相信吴承泽的忽悠?
然而事实是,吴承泽不是“知道”哪只股票会涨,而是由他直接“决定”哪只股票会涨。
吴承泽花了很多年的时间,打造自己的“上帝之手”。
2010年前后,吴承泽在境外出逃时开始建立第一个“黑色网站”,每天15:00A股收盘时公布一只股票代码,持续3分钟后撤下,然后看次日能不能涨。
逐渐地,“盘后票”网站上公布的股票代码,开始在散户当中形成了一定的影响力。
2016年回国后,吴承泽团伙先是采用对倒、拉抬等手段,开展了一段时间的资金型操纵,也就是掏出真金白银拉股价,这为“盘后票”必涨提供了一定的支撑。
不是任何股票都适合选为“盘后票”。小盘股、缩量、下跌,是吴承泽团伙选票的基本标准。
据吴承泽自己介绍,“盘后票”次日早上一般都会高开,吸引几百万资金,这是“盘后票”的影响力带来的。而如果当日市场整体上涨不大的话,“盘后票”就会表现突出,站上涨幅榜前列,进而会吸引更多资金流入。
吴承泽团伙非法获取了包含手机号码、短信内容在内的大量公民信息。利用这些信息,发展拉拢客户,助推“盘后票”在股民当中扩散。
同时,“盘后票”还被其他“黑嘴”拿去包装成自己研究的股票对外推荐,进一步带动更多普通股民加入。
为了提升自己“盘后票”网站的影响力,吴承泽让手下又做了多个网站,一方面躲避监管部门调查,另一方面扩大“盘后票”市场份额。
“我是全国影响力最大、最成功的盘后票网站。很多盘后票网站从我的网站转载。”吴承泽曾对办案人员称。
在打造出影响力之后,吴承泽还注意适度“休养生息”。吴承泽不会对所有的股票都去“抢帽子”,因为他觉得“市场需要培养,要维护盘后票的品牌”。
通过不断地“造”和“养”,吴承泽将自己的“盘后票”网站运营成了A股市场全国最大的“盘后票”网站——直接结果就是,吴承泽在黑色网站上写哪个代码,那只股票次日几乎必涨。
吴承泽团伙进行一轮“抢帽子”操纵,大体需要完成三个步骤。
第一步,在“盘后票”推广之前,提前建仓。
吴承泽团伙操纵的市场资金,相当一部分来自配资。
2016年回国后,吴承泽一边在组建操盘团队,另一边马不停蹄在找账户和资金。
经人介绍,在2017年上半年,吴承泽获得场外配资3.5亿元,承诺支付高额利息和股票收益分成。
建仓完成后,第二步就是诱骗“接盘侠”入局。
如前所述,两家证券之星的大力推介、外围黑嘴投顾的广为扩散,在“盘后票”必涨的预期之下,散户蜂拥而入。
此外,吴承泽还特别在意,要守好纪律、控好节奏。吴承泽严禁配资方、手下跟随“老鼠仓”,严禁“盘后票”在收盘之前泄露。
第三步,就是收割。在建仓次日早盘股价冲高时卖出获利。
在如此精心运作之下,吴承泽团伙在2016年10月至2018年6月期间,总共实施“抢帽子”465次,操纵市场总计违法获利5亿余元。
“大圣”出逃
作为“盘后票教父”,吴承泽在自己抢帽子获利的同时,还会主动帮助其他操纵团队出货,赚取推票费。
比如2018年初,吴承泽就帮罗山东出货“君禾股份”,仅推票费就收了400万元。
那段时间,吴承泽等相关团伙的交易活跃,炒作迹象明显,无论是吴承泽还是罗山东都进入了证监会的调查视野。不过一开始,吴承泽并不是调查组最关注的人。
“专项打击启动后,调查组分批进入,像剥洋葱一样,从外围一层一层摸向核心。”负责吴承泽操纵案的证监会调查组组长对第一财经记者介绍称,5月底调查组研判出“盘后票”模式,并大概摸出了违法链条,当时就决定,一定要将幕后的操纵者抓出来。
7月份在调查时涉及吴承泽的证券账户,吴这才进入了调查人员的视线。但当时调查组并不知道,此人就是“黑嘴”背后的“大黑嘴”,多起操纵案的“幕后大BOSS”。调查组将其作为普通调查对象,并拨打了他的电话。
吴承泽接听电话后,得知是调查人员要求其配合调查,他立刻声称自己不在当地。挂掉电话,他就立即收拾行装奔赴机场,并指挥其他人转移资产、清理账户、清理操盘点。
但他不知道的是,此时证监会与公安已经启动联合办案机制,针对操纵市场全链条的调查已经全面展开。
跌下神坛
2019年3月20日,金华市公安局与证监会调查人员在成都、深圳、西安、南京、珠海、南京、上海、南宁以及河南上蔡县等9地,同步出击,将吴承泽操纵案涉案人员15人全部捉拿归案。
这起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秩序、影响亿万散户的大型操纵市场案件告破,一张融合抢帽子、配资、黑嘴、盘后票等诸多违法行为的黑网被打掉,涉案黄金及现金也全部收归国库。
“这是金华经侦查处的一起重大案件。”该案负责人浙江金华经侦支队队长蒋益群对第一财经记者称,主犯吴承泽创立的盘后票体系,成为不少“黑嘴”诱骗散户的工具,持续时间长,影响极为恶劣。
吴承泽1977年出生,陕西西安人。在他的“手下”眼中,他总是让人“脑洞大开”,对朋友“亦师亦友”,炒股“很厉害”。他给周围人的印象,理性、冷静,心思缜密,抗压能力极强。
然而,在这样的形象之下,却是斑斑劣迹——2003年因盗窃被批捕,2017年因操纵证券市场被处罚,2019年本次操纵被逮捕。此次被抓,罪名包括操纵市场罪、非法经营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盗窃罪等多项。
“吴承泽是个聪明人,盘后票对人性的算计、对资源的利用、对程度的把握,都堪称精妙的智慧成果。”公诉人王波在法庭上称,但这种智慧成果于国于民无任何价值,其所有精妙的设计都建立在欺骗的虚无地基上,不可复制无法推广,对社会而言,这是祸害不是成果。
他强调,操纵犯罪一害国家,破坏了证券市场资源配置作用的发挥,危害了国家的金融安全;二害企业,操纵导致上市公司股价暴涨暴跌,对上市公司融资、经营都带来不利影响;三害股民,盘后票的骗局无异于直接从股民口袋里掏钱,股价下跌的滚雪球效应只会让股民亏得更多;四害自己,身陷囹圄面临漫长的刑期。
证监公安“背靠背”,重拳出击证券犯罪
面对证监翔实的调查、公安扎实的取证、公诉人严谨的检控,吴承泽等人在一审的最后环节,全部认罪认罚。
8月12日,金华中院做出一审宣判,其中主犯吴承泽被判19年,团伙其余14人分别被判处2~6年不等的刑期。
“2020年监管及执法部门对操纵案件的查处,是超过以往的。”蒋益群对第一财经记者称,证券监管部门的优势在于专业的分析研判,公安机关的优势在于发现证据、找人。而促成双方面更加紧密合作的因素,是来自监管层对于严厉打击证券违法犯罪的决心,以及相关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从政策态度上看,去年下半年以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对证券市场违法犯罪多次提出“零容忍”要求,并形成了“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的总体方针。在去年11月中央深改委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若干意见》之后,监管层对“零容忍”的贯彻持续加深。
从法律完善上看,2019年7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操纵市场刑事司法解释正式施行。其中,对《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操纵市场犯罪的构成要件和量罚标准等作了进一步地细化和明确,进一步明确了“抢帽子交易操纵”“利用信息优势操纵”等六种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其他方法。
同时,《操纵市场司法解释》降低了操纵市场入罪和加重处罚的门槛,进一步加大对操纵市场行为的惩戒力度。
继去年3月新证券法实施,大幅提高违法成本之后,刑法修正案(十一)又启动修改,并于今年3月1日正式施行。修改后,操纵市场情节严重的,最高处5年刑期,而特别严重的,最高将处10年有期徒刑,违法犯罪成本继续提高。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刑法修正案增加了多种操纵类型,抢帽子交易、虚假申报、蛊惑交易等都在其中。
今年7月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开发布了《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下称《意见》),而这是党中央第一次印发有关资本市场的专门文件,也是第一次以中办、国办名义联合印发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专门文件。
《意见》出台后,证券执法司法体系将加快完善,对证券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将进一步加强。根据要求,到2022年,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执法司法体制和协调配合机制将初步建立。到2025年,中国特色证券执法司法体制将更加健全。
需要提醒的是,在惩处违法犯罪的同时,投资者也需要从相关案件中吸取教训,理性参与市场投资。所谓的“股神”,可能是幕后操纵股票的黑手,“稳赚必涨”的背后,往往是套牢投资者的陷阱。
在吴承泽案中,违法者的行为令人愤怒,受害者的遭遇更令人痛心。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今年3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提起的全国首例操纵市场民事赔偿案作出二审判决,投资者杨某,因阙某操纵市场行为受损,而获得了民事赔偿。这也为后续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提供了切实可行的借鉴路径。
友情提示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皆来自互联网,仅供参考及分享,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用途;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联系邮箱:10424636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