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悬赏公告

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及其财产线索,有效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权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魏青林,男,1952年8月5日出生,汉族

户籍地:长春市南关区民康街道树勋街委449组

执行依据:(2023)吉0102民初339号

执行标的:本金453831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公告费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前

悬赏条件及奖励:

1、应申请执行人要求,凡向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提供法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使申请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申请人承诺自愿支付线索回款10%的悬赏金。

2、举报须符合悬赏执行的相关规定,禁止举报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本院对举报的单位或个人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431-88558934

联系人:郑法官

邮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8058号

本院督促被悬赏人见到本悬赏公告后主动联系法院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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