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牧青

4月1日下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同志等解读《山东省小清河交通管理办法》,介绍促进小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情况。

发布会上,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高洪岩介绍,《山东省小清河交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省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1月7日正式印发,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办法》的颁布实施,将有效保障小清河航道畅通和航运安全,有力促进小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小清河复航工程是山东省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交通强国山东示范区重点建设项目,2023年6月底,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并成功实现试通航。2024年2月底,小清河复航工程PPP项目顺利通过交工验收,并转入运营期。期间,将通过连续两年出台市场培育期政策、建立通航用水保障机制、培育小清河船舶运力等一系列措施,推动小清河航运逐步进入常态化运营。

目前,小清河已先后成功组织完成了铝矾土、粮食、钢卷等相关货类运输,特别是先后完成了从济南至海南八所港和浙江温州的大件运输任务,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河海直达”,凸显了小清河的航运优势。由于小清河复航工程建设维护和通航管理具有其独特性,现行法律、法规不能满足小清河交通管理的实际需要。因此,开展地方立法、制定一部专门的省政府规章,破解小清河交通管理难题,十分迫切和必要。

《办法》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完善了小清河交通管理体制。由于历史原因,小清河沿线海事管理分属不同机构,既有地方海事管理机构,也有国家海事管理机构。为实现海事监管和执法的协调统一,《办法》规定,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国家直属海事管理机构建立小清河海事协同监管和执法联动机制,指导并监督小清河通航水域的通航安全和船舶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

二是健全了水上交通基础设施保障制度。为规范小清河水上交通基础设施的运营管理,《办法》规定,小清河航道运营管理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航道、锚地、紧急停靠区等水上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养护、保护和运营工作,保障设施完好,确保航道和相关设施符合设计标准。

三是突出了航运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办法》鼓励水路运输企业发展集装箱和新能源、清洁能源运输,支持水路运输企业对煤炭、铝矾土等污染较大的货物采用集装箱等封闭式运输方式,发展小清河绿色低碳运输。《办法》还明确,建立小清河船舶污染物送交、接收、转运和处置的联合监管制度。

四是鼓励了小清河河海直达和多式联运优先发展。为打造小清河河海联运示范样板,加快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办法》鼓励、支持开辟小清河河海直达航线。同时要求,小清河沿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疏港公路、铁路的规划和建设,推进水路运输与公路、铁路等其他运输方式的有效衔接。

五是明确了小清河航运用水保障。为保障小清河航运可持续发展,《办法》明确了小清河沿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职责,并要求建立汛期通航管理、信息通报与发布,以及船闸、节制闸协同管理等工作机制。同时规定,小清河沿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全省现代水网建设规划,统筹流域水资源调配与管理,建立小清河航运用水长效保障机制,保证航运用水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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