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巨云鹏

记者从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在该院制发的检察建议监督下,两家擅自砍伐上海外滩观光平台旁树木的企业,在相应区域补种了7棵香樟树,并对损坏的绿化景观进行了整体优化修复。

涉事单位补种的香樟树。黄浦区检察院供图

黄浦区检察院介绍,2022年10月,上海黄浦滨江外滩观光平台附近一家餐厅,因周围香樟树遮挡了部分用餐的景观视野,在未取得绿化管理部门对苗木迁移及砍伐的行政许可下,委托某绿化工程公司对遮挡餐厅景观视野的7株香樟树进行砍伐,并用卡车、吊车将树木清运处理。被砍伐的7株香樟树胸径均在30厘米以上。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公益检察室主任谷莺介绍,我国《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砍伐城市树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植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上海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禁止擅自砍伐树木,在因严重影响居民采光、通风和居住安全,或对人身安全或者其他设施构成威胁等情况下,且树木无迁徙价值的,养护单位应向市或者区绿化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林木对保护生物多样性、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具有重要作用,随意砍伐易导致水土流失,对所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产生不良影响。去年1月,黄浦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认定涉案餐饮公司擅自砍伐树木的行为违反了《上海市绿化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行为人的主观过错程度、违法事实、损害后果,按绿化补偿标准最高七倍予以从重处罚,罚款47.88万元。

虽然行政机关对涉案公餐饮司作出了严厉的行政处罚,但检察机关认为受损的社会公共利益尚未能得到修复。为贯彻生态环境谁损害谁买单的保护理念,检察机关启动了对该案的民事公益诉讼。去年10月,黄浦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听证会,针对涉案单企业提交的绿化恢复方案以及其提交的无法在原位完全复原的理由听取了各方意见,通过依法公开的程序,初步确定了绿化恢复方案。为更好实现预防违法行为和有效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去年11月,黄浦区人民检察院向两家公司同步制发了检察建议,建议涉案公司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加强合规风险预警,严守合法经营的底线。此外,加强对员工的法治宣传和教育,进一步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杜绝主动破坏绿化环境的行为。

11月底,两家公司分别致函回复接受检察机关的建议,并就建议的内容进行了落实。日前,涉案公司根据签订的《生态环境赔偿协议》,在相应区域补种了7棵香樟树,并对损坏的绿化景观进行了整体优化修复。

3月11日,植树节前夕,黄浦区检察院就涉案公司补种树木和修复生态环境的情况开展“回头看”,并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一同参与监督。大家一致认为,城市树木是城市绿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等绿化设施。虽然滨江的生态环境损害问题在多方的努力下得以解决,但企业仍需引以为戒,继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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