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讯(记者 姚丽萍)吴根越角,江南水乡,保护传承江南水乡文化,长三角地方立法用一个声音说“要紧事”。今天下午,沪苏浙两省一市人大常委会《促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条例》新闻发布会举行,其中,江南水乡文化保护传承备受关注。

任炫供图

本月27日、29日,上海、江苏、浙江两省一市人大常委会分别表决通过了《促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条例》,三地地方立法将共同于2024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继2020年三地人大常委会协同作出《关于促进和保障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后,三地人大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协同立法服务国家重大战略的又一重要举措;也是《立法法》修改明确区域协同立法制度后,三地协同出台的第一部创制性立法。

据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阎锐介绍,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覆盖沪苏浙的两区一县,山水相近,人文相亲,镇水相依,环境优美,孕育了独特的江南水乡文化。条例专设第六章对弘扬江南水乡人文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利用作出规范。

#江南水乡文化保护区域协调机制

保护传承江南水乡文化,条例明确执委会会同两区一县人民政府建立江南水乡文化保护区域协同工作机制。

嘉善县西塘、吴江区同里、青浦区朱家角等多座知名古镇坐落于示范区,条例明确要依托区域协同工作机制,推进古镇整体性保护和联合申遗。

条例第44条支持示范区根据镇水相依的水乡聚落特征和吴根越角的历史文化特色,推动建设江南运河、太湖—黄浦江、嘉兴—吴淞江等历史文化带,塑造新江南水乡风貌,打造体现江南水乡特色的文化标识地。

执委会会同两区一县人民政府建立江南水乡文化保护区域协同工作机制,推进示范区内江南水乡古镇的整体性保护以及联合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等工作。

#鼓励活态传承展示独特内涵

条例鼓励展示江南水乡古镇独特的文化内涵,实现活态传承。具体包括鼓励、支持单位和个人开展传统戏曲、音乐表演活动、传承传统工艺,挖掘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历史文化价值;鼓励在江南水乡古镇居住、就业、创业等。

条例第45条提出,鼓励、支持单位和个人举办昆曲、嘉善田歌、江南丝竹、芦墟山歌等传统戏曲和音乐表演活动,经营传统手工艺和特色食品,研究发掘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历史文化价值,展示江南水乡独特的文化内涵,传承和保护江南水乡文化。

示范区可以通过提供就业指导技能培训、经费补助等方式,鼓励在江南水乡古镇居住、就业、创业,展示当地民风民俗、传统礼仪、饮食文化等传统文化生活业态。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条例专门对加强国际、国内交流合作,支持示范区开展江南水乡文化相关文艺作品创作和文化产品开发,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作出了规定。

条例第46条明确,支持在示范区开展江南水乡文化相关文艺作品创作和文化产品开发,共同策划品牌主题推介活动,培育示范区江南水乡文化品牌。

支持在示范区合作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化利用,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传承、传播。

执委会会同两区一县人民政府推进与国际、国内文化遗产保护组织等的文化交流和项目合作。

#江南味、国际范、水乡韵、田园风

保护传承江南水乡文化,一个目标是——塑造“江南味,国际范,水乡韵,田园风”的文旅形象。为此,条例对打造示范区江南水乡古镇生态文化旅游等作出规定。

条例第47条明确支持示范区拓展民间民俗文化旅游服务,推动古镇群落文化休闲和旅游资源的联动开发,打造文商旅体融合、区域品牌鲜明、营商环境优良的文旅服务、消费和产业集聚区。

支持示范区建立跨区域联合办赛机制,举办跨区域品牌赛事,引导高水平、高级别的赛事品牌落户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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