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迁西县一退休干部举报县委书记后被逮捕”事件调查核查工作正在全面深入开展

河北省表示将对马树山举报的问题进行全面核查 图/视频截图

1月12日,媒体报道“迁西县一退休干部举报县委书记后被逮捕”事件,河北省委高度重视,立即部署对事件开展调查核查。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等部门直接调度,第一时间派出工作组赶赴迁西县,会同唐山市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对当事人举报的问题进行全面核查。

目前,对错误羁押、错误逮捕、错误起诉已依法予以纠正,责任追究等工作正在按法定程序开展。工作组负责同志表示,其他各项调查、核查工作正在抓紧进行,一定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在国家有关部门指导下,彻查相关违纪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河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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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媒体报道称“河北省迁西县人民检察院撤回对马树山的起诉”。1月18日晚,最高检针对此事作出批示:指令迁西县检察院以不存在犯罪事实对马树山依法撤回起诉,并将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

央视报道最高检批示

退休干部举报在职官员,被追究刑事责任

据此前媒体报道,迁西县退休干部马树山因举报当地领导干部,被迁西县人民检察院向迁西县法院提起公诉,以诬告陷害罪、诽谤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3年12月6日,迁西县委办公室报警称收到多封挂号信件,信件里举报当地干部在人事任用上不正常、不正当,迁西县委办公室称这些信件反映的问题“无事实依据”并且报警。

12月8日中午,年逾75岁的迁西县农业农村局正科级退休干部马树山,在其家中被迁西县公安局带走。次日,他被刑事拘留。12月20日,迁西县检察院对马树山批准逮捕。

12月28日,迁西县公安局对此案侦查终结,以马树山涉嫌诬告陷害罪,向迁西县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2024年1月2日,迁西县检察院向迁西县法院提起公诉。此时,迁西县检察院指控马树山的罪名已增加到两项:其一,诬告陷害罪;其二,诽谤罪。

据媒体报道,1月12日媒体披露此事后,当晚河北省数个省级部门派员来到迁西县。1月13日上午,上述河北省级部门及对应的唐山市市级部门,在迁西县看守所会见了马树山。1月15日,迁西县法院作出《取保候审决定书》,准许马树山取保候审。当日17时许,他在当地社区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回到了家中。

曾被评为“迁西好人”

马树山曾被评为“迁西好人” 图源网络

马树山生于1948年6月,今年76岁,曾在迁西县农业农村局工作,退休多年。河北省市县三级媒体曾大力宣传其先进事迹,马树山在2019年被评为“五星级离退休干部党员”,同年被县文明办评为“迁西好人”。

据了解,在马树山被羁押期间,他的律师曾向迁西县检察院提起“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对马树山取保候审。不过在2023年12月29日,这一申请被迁西县检察院拒绝,理由是“(马树山)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有社会危险性”。

对此,正观新闻记者向迁西县人民检察院询问“是否会对马树山本人进行赔偿”一问题,值班人员回复称,“案件还在继续跟进中,我们并不清楚”。

此外,关于马树山举报事件中的当地干部李贵富和郑艳华,记者从迁西县人民政府网检索发现,他们分别于1月11日和1月8日出席相关活动。

1月18日晚,最高检就马树山因举报当地领导干部被逮捕、起诉作出回应:近期河北省迁西县老干部马树山因举报当地领导干部被逮捕、起诉的案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最高检高度重视,专门派出院领导前往河北指导案件办理;会同河北省检察机关,在审查核实的基础上,指令迁西县检察院以不存在犯罪事实对马树山依法撤回起诉,并将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

最高检表示,检察机关履职办案必须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决不能出现没有犯罪事实予以逮捕、起诉的案件。对检察机关在此案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强制措施适用、监督履职等方面存在的严重问题,要在查清事实、准确定责的基础上,按照司法责任制规定,严肃追责。此案教训深刻,全国各级检察机关都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切实防止此类案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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