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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泉控股股东成被执行人,执行标的1.29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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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经纬3月15日电 富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张国标新增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超1.29亿。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图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3月13日,富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张国标均新增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超1.29亿,执行法院为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富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8月30日,由张国标、张樟生共同持股,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张国标,经营范围包括实业投资与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商务咨询服务,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建筑专用设备、节能新技术开发、推广;建筑材料、钢材、木材、纸制品、纺织品、化工原料及制品(除专项规定)、五金工具、家用电器、工艺品、百货、机械设备。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2001年1月31日成立,法定代表人为张樟生,经营范围包括批发、零售:百货,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化工原料等。
天眼查截图
另据天眼查股权全景穿透图显示,富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杭州富泉投资有限公司控股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
此外,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张小泉的控股股东,张国标、张樟生为其实控人。(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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