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对天津金城银行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金额为80万元。此次处罚涉及两个主要问题:一是员工行为管理失当,二是监管标准化数据与1104数据存在偏差。

天津金城银行成立于2015年4月,是全国19家民营银行之一。2020年8月,经银保监会批准,金城银行成功引入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第一大股东,其持股比例为30%,前三大股东还包括天津华北集团有限公司和麦购集团有限公司。

此次罚款是近期银行监管数据质量问题中的一个案例。今年以来,徽商银行、青岛农商银行和宁波通商银行等也因类似问题收到过EAST相关的罚单。这些银行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未报送或漏报相关业务EAST数据、相关数据存在偏差等方面。

EAST系统全称Examination and Analysis System Technology,是原银监会的检查分析系统,主要用于检查银行报送的关键数据,如存贷款等。自EAST系统启动以来,已经历多个版本的迭代,目前最新的EAST系统于2022年启动,面向所有金融机构,涉及上千个数据项目。

EAST数据治理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曾印发《关于开展EAST数据质量“提升工程”的通知》,要求各银行机构在2023年6月-7月确定工作方案,并在2023年6月-9月实施提升工程。这要求各机构完善EAST数据治理框架,明确数据治理职责分工,开展取数规则清理工作,确保关键数据项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

本文源自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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