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记者 张小璐 德州报道

3月20日,德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回顾2023,奋进2024”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市生态环境局专场。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郭本芳就生态环境保护有关工作情况,答记者问。

大气污染防治方面,2023年,德州市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积极推动工业源、移动源和面源减排,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全市PM2.5浓度为44微克/立方米,相比“十三五”末(2020年)改善15.4%,重污染天数7天,相比“十三五”末(2020年)减少10天。

市生态环境局组织水泥、焦化行业开展超低排放改造,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进一步推进源头替代、过程控制和高效末端处理,全流程加强污染物排放管理,积极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以全面管控推动应急减排措施落地见效,对31个重点行业按照企业环保水平进行绩效分级,实施差异化管控。在天衢新区、齐河县打造工业企业、物流园区非道路移动机械新能源替代试点,相关做法被全国大气污染防治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工作简报》作为典型案例全国推广,并抄报国务院办公厅。2023年9月,全省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推广经验交流现场会在德州召开。

同时,市生态环境局出台《德州市降尘量考核办法(试行)》,建立健全降尘考核机制,突出激励惩治双向约束;推进扬尘污染精细化管控。充分运用在线监控设施、无人机等非现场执法手段开展定期巡查,及时排查并整改扬尘污染问题;加强散煤、着火点等面源污染防控,不断优化完善网格化监管体系,定人、定责、定区域,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水污染防治方面,2023年,市生态环境局开展冬春季河湖水质保障提升行动、汛前河湖水质超标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入河排污口整治、入海河流总氮专项排查等一系列水质保障工作,水环境质量稳步改善。全市优良水体比例为66.7%,水环境质量指数5.28,同比改善4.2%,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按照“水质只能变好、不能变差”的工作要求,本着水环境质量排名不进则退的工作思路,持续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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