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是解放战争的关键一年,在这一年的爆发了决定全国战局的北方三大战役。一般而言临阵不换将,否则容易引起军心动荡。然而就在1948年5月份,我军却有一个比较重要的人事变动:四大野战军当中华东野战军、中原野战军的领导干部进行了一次调换,原华东野战军的陈老总被军委调往中原野战军,担任第一副司令员,辅佐刘帅。

这个变动多少是有点出人意料的。换人的时机很关键,而从陈老总的资历来说,本身并不逊于刘帅,怎么就去中原野战军当了副司令呢?华东野战军身处国民党统治核心区,这一时期大战极多。关键时刻军委把陈老总从华东野战军调走,难道是因为干得不好吗?

之所以调动陈毅,当然不是因为这个原因。主要的原因有两个方面:第一是中野当时实在太需要干部了,中原局人才严重不足;第二则是北方整体战局的发展,需要协调华东野战军和中原野战军两支大军配合作战,这个人选非陈老总不可。即便如此,有很多朋友还是注意到,把陈老总调到中野,是从野战军正职司令员变成了副司令员,似乎是有点屈才。

但大部分人没有关注到的是:随着陈老总一起调动到中原局的干部多达4000多人,显然是因为中原野战军的领导干部缺乏,官兵人数也少,因此急需中央下令进行调整补充。为此中野的邓政委和刘司令员曾联名写信给军委,希望能尽快调强有力的干将来中野支持工作。那为什么调动的是陈老总而不是别人呢?

要调动一位高级干部,首先不能影响他的本职工作,陈老总调到中原野战军,同时还兼任着华野的司令员,并不是脱离了华野体系。而且华东野战军有一个特殊情况,那就是最重要的军事指挥环节,并不是由陈老总直接负责的,大多数时间是由副司令员粟裕进行调兵遣将,负责战役指挥。因此即便把陈老总的主要精力放在中原野战军这边,也不至于影响华野与国民党军的战事进展,到了解放战争后期,粟司令已经完全可以掌控华野的正常运转。

再有一点,陈老总是进行北方战场资源整合的最佳人选。陈毅的老部下们一向称呼他为“陈军长”,这个称呼就是指的抗战时期新四军的军长。此称谓一直延续到了解放战争时期,在华野内部,很多将领军事层面上佩服粟裕的才干,但是在具体执行上未必肯顺利配合,需要陈老总压阵。比如宋时轮、陈士榘,许世友等将领,他们更认可陈老总的威望,因此只要陈老总发话,华野的战术安排都能够按照粟司令的设想来进行,陈老总兼任中原野战军的副司令员,抽调华野的力量支援中野作战,是非常轻易就能实现的事情。

这在1948年下半年的淮海战役中体现得非常明显。为了全歼双堆集的黄维第12兵团,华野无私地出动了5个纵队以及特种兵纵队进行支持,如果不是因为陈司令员的居中调度,要对中野提供这样力度的帮助是很难想象的。而且在华东野战军与黄百韬兵团激战之时,中原野战军也及时占领了宿县这一关键要地,大大减轻了华野的压力。这两件事充分体现了陈老总进入中野之后,两大野战军配合作战的效果。从这一点也能看出,中央领导对于前线部队、将领配置和特点的充分了解,做出的人员决策十分精准到位。

当然这里还有一个细节需要说明:事实上华东野战军的陈老总被调往中原野战军,原本是全职负责中野的第一副司令员职务,但是在粟司令的一再坚持下,中央保留了陈老总的华野司令员职务。事实上主席非常欣赏粟裕的指挥能力,抗战后期就明确说过“粟裕能指挥四五十万大军作战”,认为粟司令在 1948年足可以挑起华东野战军的大梁。

但是根据粟司令员晚年的回忆录,他讲到自己“在陈军长的领导之下,工作非常舒心”,由此可见“粟不离陈,陈不离粟”,绝对不是一句空谈,粟司令员强烈要求陈老总继续担任华野司令员,既是工作需要,也是粟司令真情实感的表达。从新四军到华东野战军,陈粟两位首长之间的感情是深厚的,除去工作之外,两家之间的交往十分密切,建国后更是成了儿女亲家:陈老总的儿子陈小鲁娶了粟司令的独女粟惠宁,这是后话了。

当年并不只有粟裕想让陈老总两头兼着,除了粟裕的坚持以外,希望调干部到中野的邓政委和刘司令员也有这方面的考虑,并多次建议中央,希望能够把陈老总调到中野工作的同时,保留其华野的司令员职务。这也是从全盘战局的角度上来考虑的,可以更好地实现两大野战军资源互补,发挥陈老总的长处,这体现了二野指挥员很高的战略格局。

而就陈老总本人来说,他是我军高级指挥员当中难得的全才:既能够从事军事指挥,又善于理政、宣传、组织、和关系协调,确实是难得的人才。陈老总资历深厚,从红军时期就是中央红军的重要领导人之一,抗日战争时期又成为叶挺之后的新四军第二任军长,其军中地位已经无需赘言。解放战争时期根据组织需要进行干部调整,虽然只是去中野当刘帅的副职,陈老总并没有什么怨言,这也不影响他的历史地位:在1955年授衔时,陈老总排在我军十大开国元帅的第六位。

友情提示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皆来自互联网,仅供参考及分享,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用途;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联系邮箱:10424636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