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后农户本是邻居加亲戚,因为雨天排水不畅影响到两家关系,进而产生纠纷。近日,民警瞅准两家都在家之机,启动“三所联动”机制,连夜帮助调解矛盾。

图说:“三所联动”工作人员连夜调解双方矛盾 崇明公安供图

家住崇明庙镇地区的沈某与林某系前后宅邻居,论起关系来还是沾亲带故的亲戚。2023年上半年,前宅的沈某在改建自家小屋的过程中,将建筑垃圾填平了两宅中间用于排水的窄水沟。当时,后宅的林某碍于情面没说什么,没想到经过一个梅雨季,问题出来了,雨水没了水渠的引导,无处排泄,加上林某的前操场低于沈某的后操场,雨水基本都流向林某家,门前一小块土地上种的树和蔬菜经常遭到水淹。

平时前宅的沈某及家人住在市区,崇明的房子不大住人,林某有苦不知道找谁当面说。去年7月,林某经过考虑,买来石材,在没有和沈某沟通的情况下,在两家的宅界上各砌起了一道挡水石条,这个效果不错,几次暴雨都没有淹到林某的地和屋。

同年9月,沈某偶尔回到家中,发现小屋里的家具都受潮发了霉,一次雷雨后,沈某看到屋外的雨水倒灌进小屋,这才搞清楚原来是林某砌得挡水条在作怪。

于是,沈某趁林某不在家,请人将砌在自家一侧的10多米长的挡水石条全部敲断,丢弃在临界处,之后不打招呼回了市区。林某回来看到横七竖八被敲碎的石条,火冒三丈,却没有当面怼着人,林某到村委寻求解决问题后,由于沈某一直声称工作忙,调解进程缓慢。之后,双方经常打电话争吵,林某也常到村委催促。

今年2月8日,辖区庙镇派出所民警俞洋了解到该情况,随即着手解决这起邻里纠纷。经过电话联系,沈某同意回崇明接受调解。在等待沈某的时间里,民警多次雨天到现场查看,前后两家的积水问题确实存在,林某也客观地向民警提了他的诉求,即赔偿敲坏的石材费用,以及解决排水问题。

3月23日21时许,村委告知民警沈某已回到家中,为确保调解成功,民警立即联系沈某、林某和“三所联动”、村委工作人员到派出所进行调解。调解室内,沈某和林某情绪都较稳定,沈某自觉承认在这起纠纷中不该把排水沟误埋掉、拆除挡水石条时没有向林某说明等问题。

见双方和解意愿良好,“三所联动”工作人员进一步释法明理,律师拿出《民法典》法条,向双方详细说明了相邻权的概念;民警告知沈某故意损坏邻居财物的行为触及到《治安管理处罚法》;司法所调解员则通过两家本有亲戚关系、邻里间更应好商好量的角度来劝解。

最终,在“三所联动”工作人员的调解下,沈某、林某双方签订调解协议:沈某照价赔付林某损坏的石材费,并疏通原有的排水沟;林某种在临界处的树木影响到前宅采光,需要按时修剪。

之后,民警回访了沈某和林某两家,现场排水沟已疏通,树枝也已修剪,至此,该起矛盾调解闭环处置完毕。3月27日,林某特地拨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对庙镇派出所民警提出表扬,并于当天带着题为“高效规范办实事,真诚贴心为人民”的锦旗送到派出所,表示感谢。

新民晚报记者 解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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