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3月17日消息,有投资者在互动平台向电广传媒提问:董秘您好,《公司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任期不得超过3年,但贵公司本届董事会(第六届)从2019年12月11日公告成立至今已4年多,严重违反了公司法规定。请问贵公司对董事会该选有何安排?

公司回答表示:公司正在积极推动董事会的换届工作。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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