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发布关于刘某(男,21岁,网名“胖猫”)在重庆长江大桥跳江身亡事件相关情况的通报。全文如下:

“胖猫”警方通报里的三个关键点:

感情上,“胖猫”与谭某以真实身份交往两年多,互见亲友。

金钱上,“胖猫”向谭某转账317次共计79.9万余元,谭某向“胖猫”及其亲属转账179次共计46.3万余元。在跳江前,谭某明确表示拒绝“胖猫”的转账。

舆论上,“胖猫”的姐姐刘某操控舆论:大号怀念弟弟,小号曝光谭某个人信息;找人代写文案以博取网民同情;有选择性地截取聊天记录,显示谭某“是捞女+骗子”;购买流量提升事件热度。

@人民日报 在评论中指出,比流量重要的是真相,是基于事实本身的善恶是非判断。网络不是法外之地,造假者应当付出他们应付的代价。

我们要给相关平台提个醒,追逐流量不可脱离事实,一旦被流量裹挟,不仅“淹没”真相,更会贻害不浅。

目前,“胖猫”姐姐刘某的抖音、微博账号已被封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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