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宋亦桐)5月28日,中信银行发布公告表示,该行于近日收到该行实际控制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集团”)通知,中信集团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收购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融资产”)持有的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金租”)6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收购”)。

华融金租主要从事金融租赁业务,本次收购完成后,与中信银行全资子公司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租”)在金融租赁业务上存在一定的业务重合情况。为保障中信银行及该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中信集团针对本次收购完成后可能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出具了承诺函。

具体来看,为推进中信金融资产聚焦主业,剥离非主业金融股权,整合内部资源,做强做大中信集团金融租赁业务,2024年5月28日,中信集团与中信金融资产签署《关于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拟收购华融金租已发行股份数量的60%的股份(截至《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为约75.38亿股股份)。

为保障中信银行及该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消除和避免与中信银行及该行下属企业之间的同业竞争,中信集团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一是针对因本次收购而产生的华融金租与中信银行全资子公司中信金租的同业竞争,中信集团将力争自取得华融金租控制权之日起5年内,按照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在符合届时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的前提下,本着有利于中信银行发展和维护其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综合运用资产重组、资产处置、股权转让、业务调整、委托管理等多种方式,稳妥推进相关业务整合以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二是中信集团保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信银行章程及其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利用中信银行实际控制人的地位谋求不正当利益,进而损害中信银行及其他股东的权益。

三是上述承诺于中信集团作为中信银行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中信集团保证严格履行承诺函中各项承诺,如因违反该等承诺并因此给中信银行造成损失的,中信集团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中信银行表示,将持续关注上述承诺函的履行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友情提示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皆来自互联网,仅供参考及分享,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用途;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联系邮箱:10424636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