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有网友曝光了一则令人倍感气愤的事:

一名男子因是残疾退伍军人,在乘坐客车之前购买了优惠票,结果上车之后被售票员强硬地要求要么补票、要么下车,言语十分粗鲁。

据悉,该男子姓何,是六级伤残军人,1988年因伤退伍。

从网传视频中可以清晰地听到二者的对话:

当时何先生已经落座,被售票员发现他购买的不是全价票,随即提出让他补票。

何先生不解:“我是正常使用残疾退伍军人证……”

他的话音未落,就被客车上的售票员粗鲁打断:“那谁给我这个补贴?我想问你!坐车就得买成人票。”

何先生一听,怒气值也被点燃了:“你跟我说这个没有用啊!我买优惠票,我有证啊!”

售票员回怼道:“你有证跟我有关系吗?你下车,要不你坐下一趟也行……”

何先生不服:“可是我花钱买票了啊!我享受优惠是国家政策。”

售票员不屑地说:“成年人买个半票,玩我呢!你买票了,我也有权利不拉,对不对?国家给的优惠政策,你找国家去!”

视频到此戛然而止,不知道后续究竟是售票员妥协,还是何先生心灰意冷地下了车。

该事件被曝光后,引发了全网热议。

据同车乘客爆料:“票价22元,半价11元,就为了这11块钱,两人吵起来的,最后售票员说你花11块钱,我给你12,你赶紧下车!”

但令人意外的是,网友并没有一边倒地斥责售票员罔顾法律法规,而是看似客观地评论道:

“优待费用强加在车主身上合适吗?车主虽不高尚,但也没错。”

“军人为国家做贡献,这个半价票就应该是国家补贴,补贴程序应该清晰到位,如果是负责运输的个人承担,也不合理,影响别人收入,以后还会出现不尊重的情况。”

也确实,类似这种歧视残疾军人享受优惠的事情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了。

2018年7月,一位在执行任务时导致左眼及左手残疾的军人,在车站售票窗口购买了优惠票,但在上车后却被列车长要求补全价票,并出言不逊:“像你这样的骗子太多了!”

2019年11月,一位右腿截肢的退伍军人也因享受了优惠政策,遭到了司机和售票员的侮辱:“你这样的残疾人老是想白吃白喝,还不如死了呢!”

该军人当即出示证件,对方依旧不屑一顾:“你凭什么免费乘车,你不是拿着国家的钱吃饭吗?还想占便宜!”

2020年12月,一位在工作中导致左耳失聪的退伍军人,在购买了半价机票后,办理登机手续时却遭到了地勤人员的阻挠,要求他不补全票不能登机。

这一桩桩一件件,令人愤慨。

那么,真像某些网友认为的那样,车主禁止残疾退伍军人享受有优惠,只是道德问题,而非法律问题吗?

未必!

于公,运营车辆承包了国家的运营权,同时也有履行国家政策的义务,不想履行也可以,前提是取消他们的营运资格。

于私,残疾退伍军人是指在服役期间因战、因公、因病致残评定了残疾等级退出现役的人员,他们用生命捍卫了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功不可没。

作为受保护的一员,我们理应尊重他们、关怀他们,而不是为了蝇头小利,让他们寒心。

残疾退伍军人享受优惠政策,是国家对他们的一种奖励和补偿,也是社会对他们付出的认可。

这些政策不仅体现了国家的人文关怀,也彰显了国家的法治精神。

任何不遵守这些政策的行为,都是对国家法律法规的藐视,对残疾退伍军人的侮辱,对社会公平正义的破坏。

运营车辆作为公共交通工具,承担着服务社会的责任。

他们不仅应该遵守法律法规,更应该尊重和关心每一位乘客,尤其是那些残疾退伍军人。

运营车辆的售票员和司机作为服务人员,应该具备专业素养和公共道德意识,而不是对待残疾军人持歧视态度或者漠视他们的合法权益。

否则,就构成了违法行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所以,这些事件不仅仅是道德问题,更是法律问题。

我们应该对这种对待残疾退伍军人的行为予以谴责,并呼吁相关部门加强对公共交通工具的监管,确保优惠政策得到有效执行,保障残疾军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我们每个人也应该在日常生活中传递尊重和关怀的价值观,让每个人都能够得到公正对待和温暖的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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