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阳朔筏工游客冲突事件多次登上热搜,引发众多网友关注。据此前多个媒体发布的视频,7月18日,在广西阳朔遇龙河景区内,三名筏工与游客发生口角后,用船桨和棍子击打一名男游客。7月19日,阳朔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对此事通报表示,事件起因系游客嬉水影响竹筏靠岸引起口角,进而引发肢体冲突。冲突发生后,已于第一时间将游客送至医院检查,经初步诊断身体无大碍。涉事3名筏工因殴打他人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

7月20日,网上多位网友开始发布阳朔筏工与白衣游客发生肢体冲突前的画面。视频显示,在发生肢体冲突前,白衣游客多次手指筏工并大声辱骂,继而发生冲突。相关视频的曝光,让不少网友质疑,此事并非单方面的“殴打他人”,而是双方互殴,眼下对筏工的处理是否过重?7月21日,潇湘晨报记者针对相关质疑采访到事发现场的旁观者及两位律师。

视频截图

旁观者抱不平:不认识筏工,游客先挑起事端

7月20日,韦先生向记者提供了筏工与游客发生冲突前的视频。视频里显示,筏工与白衣游客同在一张竹筏上,筏工说:“让开”。白衣游客大声呵斥道:“滚,凭什么让你啊,起码要说个‘请’字。”此时双方的冲突只停留在言辞上,白衣游客在视频里十分愤怒,后一红衣女子上前劝架,将白衣游客劝离。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这位红衣女子,应为白衣游客的女儿。红衣女子此前接受媒体采访表示,双方发生口角,是因妹妹拿着水枪朝河里滋水,遭到了筏工的训斥,筏工用撑船的竹竿拍打水面,水花溅到父亲和妹妹的身上,父亲因此上前质问筏工。

韦先生告诉记者,事情并非如此,他说:“当时被打男子一家三口在码头处嬉戏玩水枪,筏工担心竹筏靠岸的时候会碰撞到这名男子和他的小孩,就提醒他们让一下,没想到这名游客跟他的小孩不予理睬,继续在岸边玩水。筏工看到对方无动于衷,几次三番地提醒,这名男游客认为筏工的态度不好,叫他们离开没有用‘请’字,随后就开始骂骂咧咧。”

韦先生表示:“自从这些视频画面曝光后,当地不少人对通报不满,双方都动了手,难道不是互殴吗?根据相关的法律标准,筏工被行政拘留15日和罚款,已经是顶格处罚。 这件事情的始作俑者也是游客,为什么游客没有得到处罚。”

白衣游客多次向筏工挥拳

双方在竹筏上发生语言冲突后,白衣游客被劝离,筏工亦将竹筏撑离码头。竹筏离开没多久,视频中显示,白衣游客突然再次发难,对筏工大声辱骂脏话。此时,三位筏工拿着船桨、木棍向前,白衣游客上前迎战,双方厮打起来。期间,红衣女子曾掉入水中,白衣游客未理会,再向筏工大力挥拳。

律师建议:生活中尽量互相体谅,可以提起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目前,记者在网上尚未发现冲突前至冲突后,完整版的冲突视频。

针对此事,潇湘晨报记者采访到湖南益云律师事务所的任思琪律师。任思琪表示,从视频来看,双方发生口角后,先动手的是筏工。依照阳朔文旅广电局的通报,此事警方定性为殴打他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的规定,如果是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处15日以下的拘留,该行政处罚合法合理。但如果警方定性为互殴,游客是有一定责任的,有被拘留的可能性。至于筏工如果不满处理结果,可以提起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表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此外李健律师还特别指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是游客还是工作人员其身份都不是法律豁免减轻的条件。此外日常生活中发生矛盾也应当尽量互体谅,妥善解决,否则难免会遭受法律的处罚。

7月21日,潇湘晨报记者就此事致电阳朔县宣传部门,工作人员表示,筏工与游客冲突事件已经作出情况通报。当记者问到针对网上出现的“反转”,阳朔是否会展开进一步调查,工作人员表示无法回答,需要请示领导。

潇湘晨报记者王丽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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