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一位77岁的老太太方大娘向媒体求助,称其伺候了25年的老伴去世了,可是老伴的儿女却不愿意赡养自己,甚至连一分钱都不给她,方大娘心怀不满地说:“我就是讨个说法,我伺候那老头那么多年了,我白伺候了?”

据悉,方大娘在25年前经人介绍认识了她的老伴,两人在一起搭伙过日子。虽然双方儿女都没有金钱上的支持,但老伴每个月有1300元的退休金都交给了方大娘保管,所以生活倒也过得安稳。只是,方大娘曾提出要与老伴办结婚证遭到老伴儿女的反对:“你就这么跟我爸过着呗,也屈不着你。”

本来以为这辈子就这样了,没想到随着老伴的离世,新的问题就出现了。因为断绝了经济来源,方大娘的生活遇到了困难。而且方大娘没有与老伴没有办理结婚证,所以从法律上来说,老伴的儿女对她并没有赡养义务。不过他们也没有赶走方大娘,表示可以让她一直住到离世。

可是没有收入,就算能住着也无法生活下去。无奈之下,方大娘只能搬回儿子家。方大娘的儿子表示:“伺候他爹这些年了,没有功劳也有苦劳,能给就给,不能给我们也不能说啥。”最终经过调解,念在方大娘这么多年来确实与父亲感情不错,方大娘老伴的儿女同意给方大娘一些赡养费。

我觉得吧,方大娘老伴的儿女虽然做得有些不妥,但也算是人之常情。毕竟方大娘和老伴是搭伙过日子,也不算是谁对谁有恩。而方大娘与老伴的儿女也没有什么感情,更没有法律上的义务,更何况方大娘还有儿子。所以,愿意赡养是情分,不愿意也只是本分而已,确实没有什么好说的。大家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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