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 | 余晖
据外交部网站消息,8月1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外交部长王毅在北京同来华进行工作访问的泰国副总理兼外长敦会谈。
王毅表示,中方愿同泰方深化各领域合作,推动中老泰联通发展构想取得更多可视成果。
他提到,双方要加快中泰铁路、中老泰铁路连接线建设,共同打击电信诈骗等跨国犯罪行为。
王毅
共同打击
一个背景是,近年来,跨境诈骗和网络赌博犯罪严重,随着我国境内打击力度的加大,大批违法犯罪团伙窝点开始向境外转移。
犯罪集团头目和骨干躲在境外,打着“高薪招募”的幌子,诱骗招募涉世未深的年轻人赴境外,从事诈骗活动或网络赌博犯罪,带来极大危害。
政知君注意到,这并不是王毅首次提到打击电信诈骗。
一年前(2022年7月5日),在泰国曼谷,王毅同泰国副总理兼外长敦举行会谈。当时,双方一致同意,加强网络安全合作,共同打击电信诈骗。
据凤凰卫视报道,当时,王毅谈到,“中泰双方在网络方面合作走在地区国家的前列”“电信诈骗就是网络安全的漏洞之一,我们也达成了一致,我们要加强合作,全力以赴共同来打击一切形式的电信诈骗,维护老百姓的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
8月19日,王毅和敦会谈时,再度提到了“共同打击电信诈骗”。
近期,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备受外界关注。
据媒体报道,8月18日,一套聊天截图在社交平台引发广泛关注。聊天截图称,缅甸电诈团伙针对逃离园区者发布20多份悬赏,最高悬赏金额高达60万元。
媒体报道截图
记者分别与3人的户籍地联系获悉,一人3年前去缅甸后失联,目前属于“在缅劝返人员”之一。另外两人的情况,当地正在核实信息。
8月19日,央视特别关注了“跨境赌诈”犯罪,有三名被解救人员面对央视镜头讲述了悲惨遭遇。
被解救人员
政法系统多次发声
政知君注意到,近期,政法系统多次提到要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7月30日,《法治日报》报道,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陈文清主持召开中央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
视频截图
会议提到,依法从重打击境外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从重打击境内协同犯罪人员,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8月14日,中央政法委秘书长訚柏到国家反诈中心调研座谈。公安部副部长刘钊出席调研座谈会。
訚柏指出,境外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出现新动向、新特点,案件类型向严重危害人民群众人身安全的恶性案件发展,打击难度不断增大,危害严重,影响恶劣。
他说,要“迅速遏制境外电信网络诈骗反弹势头”。
据央视报道,跨境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以及网络赌博犯罪,目前仍有诸多困难与阻力。
有专家认为,维护中国公民的合法权益,加强国际间的司法协助是有效打击跨境犯罪的重要举措,随着国际间协作不断加强,即便犯罪团伙身处境外,也将会受到更有效的打击。
解救被困中方人员
政知君注意到,“国际合作”已经展开。
今年3月,中国、缅甸、泰国警方曾召开三边会议。
3月20日,在泰国曼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缅甸联邦共和国国家警察局、泰国国家警察总署联合举行人口贩卖问题三国三边会议。
中国、缅甸、泰国警方决议,将联合打击人口贩卖、电信诈骗等跨国犯罪。
7月25日,中国驻缅甸大使陈海在内比都会见缅甸外长丹穗。
据官方报道,陈海大使同丹穗外长就“中缅合力打击缅境内电诈网赌”等犯罪活动进行专题协调。
陈海指出,中缅双方及中缅泰三方开展联合打击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尽管如此,包括缅北在内缅甸边境地区电诈活动依然猖獗,严重损害中缅两国民众切身利益。中国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中国民众对此深恶痛绝。”
他说,双方应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同其他相关邻国合力开展新一阶段联合打击行动,全力铲除电诈窝点,解救被困中方人员,根除缅甸境内诈赌毒瘤,将犯罪势力及其组织人员绳之以法,维护中缅友好合作大局。
丹穗表示,缅方将同中方等相关邻国协调开展后续打击行动,并探讨成立常态化合作机制。
今年8月,中国、缅甸、泰国和老挝四国警方又召开了专项合作打击行动启动会。
8月15日至16日,在泰国清迈,中国公安部、泰国警察总署、缅甸警察总部、老挝公安部联合举行针对本区域赌诈及衍生的人口贩运、绑架、非法拘禁等犯罪的专项合作打击行动启动会。
视频截图
各方决定,在泰国清迈共同建立专项行动综合协调中心,并针对赌诈猖獗的区域设立联合行动点,以更紧密的合作、更主动的攻势、更专业的行动,严厉打击本区域电信网络诈骗和网络赌博犯罪,坚决扭转人口贩运及绑架、拘禁等犯罪高发态势。
各方表示,将用实际行动向那些仍不收手的赌诈犯罪集团发出严厉警告,向国内外展示中泰缅老四国警方团结合作、严打赌诈的坚定决心。
资料 | 新华社 人民网 央视 界面新闻 澎湃新闻等
【版权声明】本文著作权归政知新媒体独家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友情提示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皆来自互联网,仅供参考及分享,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用途;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联系邮箱:10424636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