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网讯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2 月 5 日,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4 号),认定你公司 2014 年至 2019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4 号)认定的事实及你公司已披露的年度报告,你公司 2016 年至 2018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负值,2019 年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触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9.5.1 条第(一)项、第 9.5.2 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9.5.8 条的规定及本所上市审核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本所决定你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3月18日晚间,*ST新海公告( 002089)称,公司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这意味着,*ST新海成为2024年首个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案例。

  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进行股份转 让。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关于退市公司进入 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应该聘请证券公司,委托其提 供进入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挂牌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 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的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份重新确认及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 理的退市板块的股份登记结算、股份转让服务等事宜。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自深圳证券交易所公 告对上市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 (2024 年 3 月 26 日)起,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在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继续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起始日为 2024 年 3 月 26 日,退市整理期为十五个交易日,预计最后交易日为 2024 年 4 月 17 日。如证券交易日期出现调整,公司退市整理期最后交易日期随之顺延。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不计入退市整理期。公司因特殊原因向深交所申请股票全天停牌的,累计停牌天数 不得超过五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将在深交所风险警示板交易,首 个交易日无价格涨跌幅限制,此后每日涨跌幅限制为 10%。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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