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贵州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周建琨受贿一案。
图为周建琨受审现场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指控:1999年至2022年,被告人周建琨利用担任贵州省都匀市委副书记、市长,都匀市委书记,贵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贵州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贵州省安顺市委副书记、市长,安顺市委书记,贵州省毕节市委书记,贵州省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和项目审批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8亿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周建琨的刑事责任。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周建琨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周建琨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2022年11月27日消息,周建琨被查;2023年6月9日消息,周建琨被“双开”。
经查,周建琨丧失理想信念,丧失人民立场,弃守职责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大决策部署不力,利用扶贫项目谋取私利,严重损害党和人民利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搞“七个有之”,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热衷搞舆论造势,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宴请;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搞权色交易;不正确履行职责;大搞权力寻租和家族式腐败,大肆收钱敛财,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周建琨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周建琨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贵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图为周建琨资料图,其被批热衷舆论造势、做表面文章问题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2023年12月27日公开通报六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其中包括贵州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周建琨在调研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热衷舆论造势、做表面文章问题。
2016年至2021年,周建琨在任毕节市委书记期间,搞“打卡式”“作秀式”调研,有时一天要调研十多个点,到调研点与基层干部握握手、说两句话、拍几张照后即离开,不深入群众了解、解决实际困难。在调研过程中挑剔吃住、专车开道,增加基层负担。热衷搞舆论造势,支持他人写书宣扬其“功绩”,并安排财政资金购买该书,分发给干部学习。
据公开简历,周建琨生于1960年,曾任贵州省政府副秘书长,安顺市市长、市委书记,毕节市委书记等职。
2017年1月,周建琨任贵州省政协副主席,2018年1月任贵州省政协党组成员,2020年1月再次任贵州省政协副主席。期间,他一直兼任毕节市委书记,到2021年8月卸任。
此前报道
“老虎”周建琨被公诉。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2023年)11月23日消息,贵州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周建琨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
近日,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已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周建琨,1960年6月出生,今年63岁,籍贯河南叶县,出生地贵州贵阳,1977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
图为周建琨资料图,其在上班时间从办公楼被直接带走
周建琨的工作经历没有离开过贵州省,他历任安顺市市长、市委书记,毕节市委书记等。
从2017年1月开始,周建琨在担任毕节市委书记的同时,还出任贵州省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2018年,他曾卸任省政协副主席职务,并于2020年1月再次当选,直至2022年11月27日落马。
周建琨是二十大后贵州首“虎”。他的落马十分突然,被查几天前他还曾在公开活动中露面。
在他落马后,有知情人士称,周建琨是在上班时间从办公楼里被直接带走的。
周建琨曾有“霸道书记”之称。
据《廉政瞭望》披露,周建琨是笔杆子出身,却看不出多少儒雅特质,反而展现出一种霸道。
上述报道称,周建琨对待下属严厉,批评人经常爆粗口。在都匀做市长时,但凡开会迟到的局长们,一律罚站。
有一次,一名副市长迟到了,周建琨也不客气,让对方站着开会。这名年长周建琨约十岁的副市长觉得受到侮辱,说“书记都不会这样对待班子里的同志”。
在毕节工作时,周建琨还曾要求毕节各单位购买展现他自己工作业绩的书籍。一次下乡视察,因为乡镇食堂用公鸡炖汤,也引来周建琨痛骂,说“鸡汤得用母鸡炖,连饭都做不好,怎么干工作”。
今年6月,周建琨被“双开”。
周建琨丧失理想信念,丧失人民立场,弃守职责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大决策部署不力,利用扶贫项目谋取私利,严重损害党和人民利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搞“七个有之”,对抗组织审查;
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热衷搞舆论造势,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宴请;
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
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搞权色交易;
不正确履行职责;
大搞权力寻租和家族式腐败,大肆收钱敛财,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如今,周建琨被公诉。
周建琨的受贿“起点”距今已超20年,图为周建琨参加会议资料图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周建琨利用担任贵州省都匀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贵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贵州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贵州省安顺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贵州省毕节市委书记,贵州省政协党组成员、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这是官方首次披露,周建琨在担任都匀市市长时就开始敛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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