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民初时期,一些有志之士开始呼吁废除封建陋习,比如缠足、一夫多妻等等。
       虽然当时关于废除一夫多妻制的呼声很高,支持这个呼吁的人也有很多,但实际上真做到这一点的并不多。


       甚至就连这些提倡一夫一妻制的人都没能做到这一点。比如众所周知的康有为,他就是国内最早提倡一夫一妻制的人,但是他的一生却先后娶了不少老婆。
       因此,虽然从清末开始就有人开始提倡一夫一妻制,但是这个倡议一直没有得到有效的执行。比如民国时期的那些大军阀,哪个家里没有好几个姨太太。
       直到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开始强制实施一夫一妻制,并且在1950年的时候颁布了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其中明确提出要废除封建时期三妻四妾、一夫多妻、童养媳等不合理的婚姻制度。


       在封建社会,妾的地位是非常低的,甚至可以说是毫无家庭地位可言,就连妾生的孩子都无法享有继承权。因此,当新中国颁布《婚姻法》后,这些可怜女子的家庭地位才真真切切地得到改善。
       建国后国家开始强制实施一夫一妻制,可那些已经被娶进门的姨太太又该如何处置呢?毕竟她们与丈夫是有事实上的婚姻存在的,如果强制让她们离开家庭,她们又如何来保障自身的生活呢?
       对于这个问题,国家当时也考虑到了,所以给出的处理办法也十分的人性化。


       由于从前的女子一般很少从事生产劳动,她们接受的教育也都是三从四德、相夫教子那一套,所以如果她们离开家庭将很难养活自己。
       因此,如果这些女子愿意留在原来的家庭,那么她们就可以继续留下去,其他家庭成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刁难或者驱赶她们。
       不过,也有一些给人家当姨太太的女子是很有文化水平的,她们从小接受过良好的教育,只是因为某种原因不得不嫁给别人当妾。


       对于这些受过良好教育的女子来说,她们是不甘于给人当姨太太的命运,所以当国家宣布实行一夫一妻制后,她们是勇于摆脱姨太太身份的。
       而且,由于她们接受过教育,也掌握有一定的工作技能或者经验,所以她们离开原先的家庭后,也能依靠自身的能力养活自己。
       对于这部分女子,国家也是支持她们勇于追求个人爱情婚姻自由,如果她们提出离婚的话,丈夫不得以任何理由或者借口阻止的。


       “三妻四妾”这种一夫多妻制度,可以说是完完全全的封建糟粕,对女性来说是一种压迫和奴役。而新中国成立后,为了提升女性社会地位,国家相继出台了许多规定,广大妇女同胞这才真正得到了解放。
       尤其是后来毛主席那句著名的“妇女能顶半边天”,更是激起了广大女性的独立意识和工作热情,使她们摆脱了家庭的束缚,投入到了社会主义建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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