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投资发布公告,于2024年3月20日,公司(作为借款人)与多家银行组成的银团(作为贷款人)订立定期贷款融资协议(融资协议)。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滨海投资(天津)有限公司、天津泰达滨海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泰城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与融资协议项下的担保代理行于同日订立担保协议,为公司于融资协议及相关融资文件项下的责任提供担保。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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