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讯(记者 马亚宁)外资研发中心是上海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高水平对外开放、打造全球创新网络枢纽节点的关键链接。《上海外资研发中心提升计划》今日发布, 自3月15日起施行,旨在吸引和支持外资研发中心在上海集聚和提升能级,以推动外资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上海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外资研发中心,如今已成为我国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上海,外资投资研发中心超过500家。随着上海科技创新的日益“国际范”,越来越多的跨国企业将上海研发中心,作为其最重要的全球创新发力点。例如,上个月,国际生物制药龙头企业阿斯利康宣布上海成为其第五大全球战略中心。中国上海成为除英国剑桥、美国波士顿、美国盖瑟斯堡和瑞典哥德堡四大以研发为主的战略中心之外,又一集研发、商业及生产运营为一体的全球战略中心,成为阿斯利康全球战略、研发及长期发展的重要战略支点。

最新发布的《上海外资研发中心提升计划》将进一步支持外资研发中心加大研发投入,本市财政科技计划项目向外资研发中心平等开放申报与资助,同时设立财政资金资助的外资研发机构协同创新项目,支持外资研发中心与本市科研机构、科技企业合作,开展高风险技术研发,产生高质量研发成果。外资研发中心设立开放式创新平台、搭建概念验证中心和共性技术服务平台、开展跨境孵化服务,平等享受本市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培育相关奖补、土地、税收等政策。

面向新市场需求、新技术发展、新产业方向,鼓励外资研发中心与各类创新主体开展技术攻关,共建联合实验室、产业学院、实训基地等平台,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并支持外资研发中心的创新型应用场景纳入“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创新产品目录”。为了有效破解生物医药产业从创新研发到产业应用中的痛点和难点,“计划”提出将依据《上海市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进口试点方案》,支持生物医药领域外资研发中心享受生物医药企业(研发机构)进口研发用物品通关便利。

对外资研发中心引进用于国家级、市级科研项目的入境动植物转基因生物、生物材料开展生物安全风险评估,符合要求的,缩短检疫审批时限,优化入境和后续监管程序。支持外资研发中心暂时进境的研发专用产品、关键设备、测试用车辆等按照规定延长复运出境期限,最长期限可至2年。除此以外,《上海外资研发中心提升计划》还从支持研发数据依法跨境流动、大科技创新金融支持、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支持引才留才等共9方面,持续推动外资研发中心保持创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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