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姜东良 梁平妮

□ 本报通讯员 郭宏伟

成立家庭教育指导站21个,设立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126个,选派194名院庭长和法官担任“法治副校长”,组织模拟法庭、送法进校园等活动316次……这一串串数字的背后,是山东烟台法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生动缩影。

近年来,烟台法院把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参与社会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落实特殊、优先、双向、全面保护的理念,精心打造“蓝禾·护蕾”少年审判品牌,努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法治蓝天。

用心护“蕾” 筑牢“主阵地”

“法官,我一定会配合改造,以后做一个好人。”在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圆桌审判庭旁,未成年被告人小李流下了悔恨的眼泪。

小李是一名初中生,他总会对自己不喜欢的人大打出手。2021年12月至2022年6月,小李伙同他人先后5次随意殴打5名被害人,严重破坏教学秩序和社会秩序。

检察机关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小李提起公诉后,考虑到小李是未成年人,牟平法院遵循“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庭前深入调查,找准感化点和突破点,引导小李树立法治观念,劝导其配合调查。最终,小李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良好且积极配合案件审理,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涉未成年人案件特殊,法槌连着沉甸甸的责任。法官的左手是爱心,右手是法律。”审理该案的法官吕圆圆说道。

少年审判工作被誉为“特殊的希望工程”。对此,烟台法院从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选派熟悉未成年人心理特点的审判人员审理相关案件,让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更专业、更贴心。

坐堂问案只是开始,如何走出去充分发挥少年审判的推动、保障作用,厚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治土壤,是烟台法院始终在思考的问题。

每周六下午,是龙口市人民法院新嘉法庭副庭长刘伟和妞妞固定会面的日子。妞妞是刘伟承办的一起案件被害人,尽管加害者已经受到了应有的刑事处罚,但刘伟明白,对于妞妞来说,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并不等于“雨过天晴”,未成年被害人的心理创伤恢复是一场“持久战”。

因此,尽管案件已经办结,但妞妞的境况却始终牵动着刘伟的心。刘伟永远记得第一次在妞妞家里看到她的时候,妞妞正躲在角落里掉眼泪,不愿跟人说话。那时候的刘伟在心里默默做了一个决定:下次来一定要看到妞妞比上次更好。

两年来,刘伟始终和妞妞的家人保持着联系,也会趁周末到妞妞家里,详细询问妞妞身体康复情况,耐心进行心理疏导。

“法官妈妈又来看我了。”终于,在经过漫长的守候以后,妞妞打开了紧闭的心扉,拉着刘伟的手主动讲述着在学校里认识的新朋友、发生的新鲜事。

圆桌审判、社会调查、心理疏导、跟踪帮扶、前科封存……这些看起来有些“高大上”的词汇背后,是烟台法院构建未成年人案件“大审判大保护”机制的真诚努力,更是让每一个青少年都能向阳而生的良苦用心。

联合护“蕾” 织密“保护网”

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中,母亲再婚后以女儿小花脚腕受伤为由阻止其上学,让其一人搬到另一处房子内独自生活。直到小花父亲察觉异常,将小花接到身边后,到莱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抚养权。

为了避免两个家庭矛盾升级,让孩子重获家庭关爱,莱州法院坚持“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确定了府院联动和柔性司法两条线推进的策略,一方面强化家事纠纷的“社会参与度”,主动联系妇联、民政、公安、街道等部门联合会商,努力寻找纠纷化解的“最优解”;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家事审判诊断、修复和治疗作用,与家事调解员先后20余次找当事人做工作,全力唤醒对子女的抚育之情。

最终,在柔情调解之下,“缺位”的母亲良知被成功唤醒,9岁的小花度过了实实在在的“暖冬”。

家庭是人生成长的第一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良好的家风家教至关重要。如何帮助“第一任老师”做得更好?这考验着法院能动履职的水平。

5月17日下午,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被告人、被害人的监护人同时发出《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两位监护人到院接受现场家庭教育指导。

“以前只觉得让孩子衣食无忧,就是好爸爸,忽略了对他的陪伴、教育和监管,没想到酿成了大错。”接受完家庭教育指导后,监护人陈某感慨道。

烟台两级法院坚持因案施策、多元保障,目前已经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家庭教育指导令80余份,并成立家庭教育指导站,指导站设有心理疏导室、谈话室等功能区,集家庭教育、心理疏导、回访帮教、法治宣传、权益保障为一体,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服务,让家庭教育回归家庭本身。

同时,聚焦织密司法、政府、家庭、学校、社会、网络“六大保护网”,烟台法院推动构建“法院+N”的社会综合治理体系,加强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局、妇联等部门的联系,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对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召开协调会议研究解决;发挥老师、家长、社会的帮教作用,邀请心理专家协助矫正,判后及时跟踪了解未成年被告人的思想动态,增强其悔过自新、重新做人的信心,共同做好失足未成年人的矫治、挽救工作。“法院+N”同心圆越绘越大,护“蕾”护“苗”安全网也越织越密。

延伸护“蕾” 播种“法治梦”

“现在开庭。传被告人到庭……”初夏时节,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来了一群“特殊的小客人”,在这场“庭审进校园”活动中,学生们身着法袍、手敲法槌,变身“小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等角色,亲自体验庭审活动流程。学生们通过模拟庭审,“零距离”感受法律的严肃公正,让法律信仰在心中扎根。

“未成年人由于涉世未深,身心发育尚不成熟,加之法律知识匮乏,极易在他人的错误引导下步入歧途,成为犯罪行为的实施者或者被侵害的对象。通过开展模拟法庭等活动,能增强学生法治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发生。”烟台中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庭长武静说道。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如何更好地给小小禾苗提供充足的法治养分,烟台法院从未停下探索的脚步。

烟台法院主动前移护蕾阵地,从“司法后端保护”向“司法前端接入”转变,让矛盾纠纷“止步于校园”。健全完善未成年人常态化能动普法教育机制,综合运用法治宣讲团、法德辅导专员等工作举措,携手联合开展“政法干警进校园 护航千堂法治课”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专项活动,选派194名院庭长和法官担任法治副校长,为孩子们上好“开学第一课”,系好人生第一颗“法治纽扣”。

同时,烟台法院全面加快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建设步伐,联合相关职能部门,致力于在校园安全综合治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方面先行先试,努力在法治教育、罪错防治、社会观护、法律援助、司法救助、杜绝欺凌等方面形成多元化、立体式、全方位的校园安全保护体系。

这些举措和数据的背后,彰显了烟台法院护“蕾”成长的使命与担当。他们正以“蓝禾·护蕾”少年审判品牌为依托,奋力托举起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更美好明天。

(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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