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希淼 | 立方大家谈专栏作者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公报三次提到“金融”这个关键词:第一次,提出“统筹推进财税、金融等重点领域改革”;第二次,要求“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第三次,强调“落实好防范化解房地产、地方政府债务、中小金融机构等重点领域风险的各项举措”。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关心和重视,对金融体制改革和金融风险防范提出殷切希望。国家兴衰,金融有责。金融是“国之重器”,是实体经济的血脉,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全局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是重点之一。金融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领域,下一步应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方向,进一步实施好稳健的货币政策,加强和完善金融监管,有序推进金融创新,打造专业的金融人才队伍,建设上海、香港等国际金融中心,扩大和深化金融“双向开放”,构建强大的金融市场体系和金融机构体系,实现金融业态的多样化和金融功能的多元化,提升金融资源配置效率,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推动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加快实现从金融大国向金融强国的历史性转变。

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是二十届三中全会的重点内容之一。全会强调,要落实好防范化解房地产、地方政府债务、中小金融机构等重点领域风险的各项举措。这也是今年金融管理部门的重点工作。一段时间来,我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协同治理,有序推进,在防范化解三大风险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在防范化解房地产风险方面,推出“保交楼”专项借款、保障性住房再贷款等工具,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大幅度调整优化住房信贷政策,部分城市取消房地产限制性措施,房地产市场信心和预期有所改变。在化解地方债务方面,通过发行特别国债和超长期特别国债并通过转移支付方式安排给地方,扩大特殊再融资债券发行规模等,缓解地方财政压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和债务结构。在防范化解中小金融机构风险方面,有序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加快村镇银行结构性重组,辽宁、海南等地组织省级农商行,广西、山西等地组织省级农商联合银行;公布《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落实“五大监管”,引导中小金融机构稳健发展。

下一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任务仍然较重,挑战仍然很多。

首先,要及时处置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应坚持“因地制宜”原则。认真按照“一省一策”要求,设计中小银行改革化险的具体方案。如在农村信用社改革中,各省份要根据不同情况,兼顾促进发展和防范风险双重目标,探索新机制、新模式。在改革中,不同地方改革的重点和次序应有所不同。比如,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应将化解风险放在首位,适当组建市级农商银行和省级农商银行;而东部地区重在提升法人机构竞争力。中小银行一定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制定科学务实的发展战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在细分市场寻找差异化定位,进行更精准的数字化转型,降低运营成本、提高服务效率和客户体验,逐步迈上特色化和精细化发展之路。人民银行和金融监管部门可以采取更多的措施,支持中小银行更好地建立资本补充的长效机制,让中小银行能够持续通过资本补充来提高发展的稳健性,进一步提高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地方党委、政府也应加大对中小银行的支持。

第二,采取更有力措施化解房地产金融风险。房地产是我国支柱产业,房地产市场关联很多上下游行业,其良性循环对经济恢复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促进金融与房地产良性循环,既是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的需要,也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需要。这种情况下,应进一步完善房地产金融宏观审慎管理,调整房地产企业融资“三条红线”要求,暂缓实施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完善并落实好尽职免责制度,支持银行更有意愿、更有能力满足房地产企业特别是民营房地产企业融资需求。应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规定,在确保资金不被挪用的前提下,更灵活地满足房地产企业资金日常使用需求。同时,要更好地发挥直接融资作用,如用好债券融资支持工具,支持优质房地产企业加大发行债券进行融资,通过资本市场开展股权融资。从需求侧看,应继续调整优化限购、限贷、限售等措施,实施好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更好地提振居民住房消费信心和能力。如适当放宽贷款条件、降低5年期以上LPR、调整存量二套房贷利率,更好地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同时,加大支持“租购并举”,促进长租房市场发展,助力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加快探索房地产新的发展模式。

第三,稳妥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地方债务风险是当前我国宏观经济风险点之一。从根本上说,应坚持在增长和发展中化解债务风险,明确责任分工,坚持分类处置,坚持化解短期矛盾与实现长期目标相结合,分阶段、分地区,稳妥化解地方债务风险。从短期看,通过制定一揽子化债方案,发行特别国债、地方政府债券等方式,逐步缓解债务偿还压力;从中长期看,通过中央与地方的财权事权调整,来保证地方政府在不举债的前提下能够实现财政收支大致平衡。依法合规支持化解地方债务风险,是金融机构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也有助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从根本上讲,应发挥金融与财政的协同作用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金融机构可在一揽子化债方案之下,采取贷款展期、降低利率、债务置换等措施,协助地方政府盘活资产,多措并举,助力地方政府逐步化解存量债务风险。

责编:刘安琪 | 审核:李震 | 监审: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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