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半岛晨报、39度视频首席记者黄凤桐 记者岳宇艳)日前,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提高中低收入及外来务工家庭申请公租房保障收入水平线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将我市中低收入及外来务工家庭申请公租房保障收入水平线由家庭人均收入每年34840元调整至每年42951元。 作为我市中低收入群体、外来务工家庭申请公租房保障的条件之一,家庭人均年收入需低于一定标准,现行标准为2018年大连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550元的80%,即每年34840元,已多年未调整,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为落实《大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大政发〔2015〕53号)有关规定,切实做好中低收入及外来务工住房困难家庭的公租房保障工作,扩大保障范围,市住建局起草了《通知》,经大连市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九十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将我市中低收入及外来务工家庭申请公租房保障收入水平线由家庭人均收入每年34840元调整至每年42951元。以后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近年来,我市不断优化公租房保障程序,2023年为方便群众办事,改革公租房受理模式,开发了手机端申报及查询功能,将批次受理提升至即时受理,在管理端运用大数据平台强化审核,提升保障的精准度。目前,我市公租房在保家庭4.9万户,已累计保障10.9万户,有效解决了住房和收入双重困难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具体申报时间、方式及条件,可关注“大连住房城乡建设”微信公众号获取,也可以打电话咨询(0411-8362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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